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这不仅是针对自然人网店管理的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更是对即将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补充,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网络交易经营者及交易活动中涉及自然人的相关内容。
自然人网店是指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从事保洁、洗涤、缝纫、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从事零星小额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内自然人经营者开设的网络店铺。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产业持续稳健发展,自然人网店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计,目前我国自然人网店占据平台内经营者数量的半壁江山,已成为网络交易中十分重要、活跃的一环。但与此同时,自然人网店在发展道路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然人网店良莠不齐、日常监管力度松紧不一、滥用消费者隐私数据等,严重影响消费者网购体验。
在此背景下,《管理规范》的出台,对于推动自然人网店全周期全方位规范化,促进形成科学、法治、高效的网络交易监管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管理规范》以推荐性统一标准的方式,构建了自然人网店的统一管理框架,填补了自然人网店管理专项法规制度的空白,为自然人网店整体发展注入新活力。同时,《管理规范》还通过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自然人网店违规行为的处理和正向行为的激励等内容,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管理规范》共8章、4个附录,涵盖自然人网店入驻管理、运营管理、退出管理等内容,其核心可归纳为“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入驻标准,《管理规范》明确在自然人网店入驻时,网络交易平台应采集的信息以及自然人网店须配合完成的实名认证和支付认证等义务;二是统一运营规则,《管理规范》明确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运营检查、自我展示、声明和公示等管理要求,督促自然人网店依规经营,网络交易平台依法监管;三是统一退出机制,《管理规范》在退出管理环节,从自行终止和强制退出两个方面对自然人网店退出时的信息公示管理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作出规定,重点强调不同情形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同模式,解决网店关闭时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四是统一信息采集和数据报送标准,《管理规范》要求自然人网店按照最小必要原则采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为被采集信息提供严格保护。
应当看到,《管理规范》是推荐性而非强制性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部分网络平台和自然人网店重视不足、执行不力的情况,因此,在差异化的不同平台间和自然人网店间平衡并落实“四个统一”标准,仍是个难题。这就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技术手段运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对网络交易平台和自然人网店的监管合力,推动规范有效实施。
从长远来看,《管理规范》将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信在《管理规范》的指引下,自然人网店将迈向更加规范、稳健的发展轨道,为平台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消费者、经营者和平台多方共赢。
(作者:虞浔,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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