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深化改革,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关于改革的总体要求,报告指出,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一)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各类经营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于国有企业,要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对于民营企业,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我们要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此外,政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
(二)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我们应积极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空间与条件。具体而言,要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
(三)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在财税改革方面,要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支出标准、绩效评价等关键制度上积极创新;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地方在高质量发展中培育财源;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要完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标准体系和基础制度;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改革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制度;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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