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用专章部署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用专节部署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应急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急管理新贡献。
深刻认识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走好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谋划防控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对我国应急管理体制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有力实现应急管理体制之变、机制之变、力量之变、成效之变。过去是“九龙治水”、各管各灾,现在是全灾种统筹应对、全过程统一管理、全天候积极防范、全力量有序协调。2024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首次下降到2万人以下,比2012年下降72.7%,特别是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起数首次下降到个位数(9起),比2012年减少50起、下降84.7%;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数持续保持在千人以下。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应急管理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靠的是改革创新;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走好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开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创新。
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应急管理面临的风险挑战同样严峻复杂。一方面,极端灾害风险趋重趋强。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是我国基本国情。受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我国台风、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仍将处于多发易发期,各类自然灾害的异常性、频繁性、极端性进一步加剧,多年不遇、突破极值等有常态化趋势。最近10年,北方地区局地强降水致灾强度趋强,已经形成了暴雨灾害“南北并重”的格局。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新旧风险交织叠加。我国经济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仍在结构调整转型中,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多、安全风险大;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许多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和生产装备等进入风险集中暴露期;随着新业态不断产生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风险,保持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严防重特大事故反弹的压力加大。同时,重特大事故灾害往往形成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又使其影响的广度深度增大,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复杂性和难度进一步增大。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最根本的是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办法,以改革提前量应对各种风险变量,以有效构筑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加快补齐自身短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但一系列重特大灾害事故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诸多问题短板,尤其在责任落实、应急处突、法制预案、基层基础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短板弱项。比如,一些地方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等方面风险考虑不足,没有从源头上守住安全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倒查机制不健全,部分地区和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高,一些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大量高风险岗位还依靠人工操作,违章作业现象仍然存在;城市防洪排涝、避难场所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老旧房屋抗震性能差,“三断”等极端情形下的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能力不足;基层应急管理尤为薄弱,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欠缺;等等。面对这些短板和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思维突围破局,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整体重构,加快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
以创新驱动引领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对依靠改革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当前,信息化数字化技术高速发展,在提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等方面作用愈加突出,已经成为驱动应急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创新自信,因势而谋、应势而动、乘势而上,以改革创新打造新质战斗力,融合应用高新技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准确把握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方法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结合应急管理实际,把握“五个更好统筹”。
更好统筹守正和创新。改革不是为改而改,对改什么、不改什么,改哪里、如何改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应急管理部自组建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出坚定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并强调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必须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必须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根本方针,必须以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为根本方法;提出把固本强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本思路并强调更加注重预防为主、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制度发力、更加注重眼睛向下、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务实作风。这些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时代要求、符合人民需要,要长期坚持。同时,适应公共安全形势新变化,顺应实践发展新要求,破解应急管理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构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方法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充分彰显。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有机统一,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应急管理改革创新,既要坚持本有的安全属性,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底线,把保安全的要求落实到规划、项目、建设的源头把关上,落实到对突出隐患问题理直气壮安全监管执法上,落实到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上,为发展提供安全基础和前提;又要强化应有的发展属性,把促发展的要求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服务上,落实到应急产业发展的引导推动上,落实到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上,为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当前,我国发展环境复杂严峻,要更多地为发展想办法、为企业助把力,主动塑造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环境。
更好统筹预防为主和应急救援。应急管理基础在预防,功夫在平时。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说到底还是预防工作出了问题。应急管理改革创新,要通过健全制度更好发挥综合优势,强力推动专业部门加强“防”的工作,同时落实好应急管理部门自身专业监管“防”的责任。应急救援不能简单切割“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要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合理界定前期处置责任,必要时各部门、有关单位互相补台、形成合力。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和险情,要围绕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救援救灾等,深入查找制度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思维完善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确保应急处置有序高效。
更好统筹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制度和能力相辅相成。应急管理改革创新,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及时把中央精神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以“应急管理之制”推动“应急管理之治”,以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同时按照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要求,持续提升支撑制度运行的国家应急能力,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同,必须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制度措施、优化能力布局,鼓励基础好、条件好的地区率先实行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
更好统筹灾害事故风险和可能引发的社会安全风险防范。应急管理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深化改革创新,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围绕隐患排查、转移避险、群众安置、舆情引导、科普宣教、恢复重建等,形成更为有效管用的措施,尤其要把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灾害事故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演化为社会安全风险。注意把握改革的时度效,既要积极主动,更要扎实稳健,以底线思维构建改革安全阀。在灾害事故应对过程中,要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注意解决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动态掌握网络舆论,周密细致做好矛盾风险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干字当头,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的关键之年。全国应急管理系统要坚持干字当头,系统化创造性地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合力推动改革攻坚,奋力开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更加注重源头治本解决问题。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查漏补缺和提质升级;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持续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油气储存等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化工落后工艺技术设备、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扎实开展建筑保温材料、违规动火作业等“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巩固深化燃气、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强化工贸以及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航、铁路、民爆、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助力企业安全发展。
统筹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完善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制,进一步建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持续推进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更新和成果应用。完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督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汛期检查督导,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大兴安岭林区系统治理,指导重点地区做好大震巨灾应对准备。根据灾害形势变化精准预置物资装备和力量队伍,有力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及时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指导支持灾区做好群众安置救助。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根据重要改革举措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应急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健全闭环整改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坚持实战标准强化各级应急指挥部建设,全面推进新一轮预案制定修订工作。
着力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攻坚,整合组建机动消防救援和航空救援队伍,强化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工程抢险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推动多灾地区乡镇级储备库建设,实施提升“三断”应急指挥通信实战能力专项行动。
持续完善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标准供给力度。进一步规范涉企监管执法,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精准执法。持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优化完善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实施应急管理装备创新发展行动。推动出台支持应急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高标准编制好“十五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大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加强跟踪指导和经验推广。制定出台基层消防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意见,健全完善“防消联勤”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群众举报和企业员工报告的监督作用,抓实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工作,筑牢应急管理人民防线。
(作者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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