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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