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市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继续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市委书记尹力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代表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到会听取意见。
尹力代表发言说,赞同代表法修正草案。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修改代表法,对于提高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凝聚各方面力量和智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修改,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了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确保代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突出对代表履职的支持和保障,将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突出体现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与近年来新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等法律做好衔接,做到了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全市各有关方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各级人大代表要以高质量履职工作展现新时代北京人大代表的风采。
殷勇代表发言说,代表法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代表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的参与,将进一步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赞同这个修正草案。这次修改更加突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的制度机制;更加突出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将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更加突出代表能力建设和履职保障,将有效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健全完善本市代表服务相关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政府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李秀领代表发言说,赞同代表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汲取了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突出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对于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领导下,积极做好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放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建强“四个机关”,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献代表发言说,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紧密衔接,通篇贯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的重要要求,注重政策延续性,体现了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取向,对于我们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是稳定预期、增强信心、体现务实导向的好报告。建议发挥北京教育科技人才优势,提升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王争代表发言说,代表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了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了代表履职的制度机制,健全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了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和履职监督管理,赞同修正草案。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我将时刻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遵守并执行好代表法各项规定,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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