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主要思路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我们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以及创新生态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布局和系统推进。
(一)加强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指出要“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注重发挥国家实验室引领作用、国家科研机构建制化组织作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主力军作用和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基础研究又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提出要“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其中,“有组织的基础研究”表明我们要针对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的问题,聚焦尚未解决的基础研究难题,力求取得突破;“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不仅是对基础研究重要性的再认识,更是对我国科技战略布局的优化调整;“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既有利于激励创新,又为科研人员提供了稳定的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表明我们要鼓励各方对多元化投入模式的积极探索,并相应地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不仅有助于推动科学的进步,也为我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抢占先机奠定了基础。
具体而言,要加强基础研究的多元投入,我们需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逐步扩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投入规模,加大对长期重点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团队和科研基地的稳定支持;二是带动地方财政支持基础研究,建立央地共同组织基础研究项目的协同机制;三是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支持和鼓励中央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对超出行业基准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财税优惠政策;四是稳步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规模,鼓励地方、企业、行业投入基础研究;五是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
(二)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突破“卡脖子”问题
关键核心技术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突破“卡脖子”技术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由之路。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强基础。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引导资源向关键领域聚焦,为技术突破提供理论支撑。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培养基础研究人才,提高我国在基础科学领域的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解决“卡脖子”问题提供基础保障。
第二,促协同。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度合作。设立专项产业基金,增加科研经费投入,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研发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攻克共性技术难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聚人才。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战略,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回流,充实科研队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和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通过人才引进和培养,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供坚实的人才储备。
第四,重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国外科研机构和企业在非敏感领域开展技术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技术标准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打造创新高地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是实现科技强国目标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其中“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具体而言,我们要从四个方面着力,即抓源头创新、抓企业主体、抓转化孵化、抓产业投资,真正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抓源头创新。我们主要是聚焦四类主体并分类施策。其中,针对国家实验室,重点在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其重大原创成果的转化落地;针对国家科研机构,重点在于通过院地合作、央地合作等方式,使其深度融入地方发展;针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重点在于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与跨学科研究,加强产教融合,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我们更要在施策方面特别重视肩负着重要创新使命的科技领军企业,包括具有创新能力的国有企业和新兴领域的独角兽企业。
第二,抓企业主体。企业是将技术转化为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实现价值的关键载体,是推动科技与产业创新融合的核心力量。以海淀为例,我们汇聚了约3000家科创企业,涵盖央企、大型平台企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如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以及大量初创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既是我们未来服务的重要对象,也是将新技术转化为新产业、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第三,抓转化孵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将新技术转化为新产业,或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因此,转化与孵化至关重要。我们特别强调硬科技孵化,打造标杆性孵化器,不断发现、发掘、链接新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样品、产品、产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落地生根。
第四,抓产业投资。产业投资是一个全链条的过程,涵盖种子期的种子投资、天使投资,企业成长期的投资,以及企业壮大后的并购投资等。我们正在探索全链条的科技创新企业投资服务模式,围绕海淀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点产业链,构建“母基金+成长期直投基金+政策性投资配套”的投资矩阵,同时吸引社会资本,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通过投资、产业支持政策、服务以及空间等多方面集成服务,最大化扶持产业链重点企业,将海淀打造成全国乃至全球最具投资价值的地区。
(四)高水平人才的自主培养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是实现科技强国目标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总结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其中,青少年拔尖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无疑是极具战略意义的关键一环。
可以说,创新型国家建设离不开一批又一批科技创新人才的涌现。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就首次提出,要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并将其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正式将建设创新型国家确定为我国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2009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启动,旨在依托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基础学科,建立一批适合拔尖人才成长的试验区。201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办法》发布,即“珠峰计划”的实施细则,涵盖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和生物五个基础学科。此后,2010年、2013年、2015年、2018年,我国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拔尖人才培养的意见和计划,强调加强创新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各地也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
以北京为例,其在青少年拔尖科技人才选拔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性探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第一,以政策为导向,北京作为科教资源特别雄厚的城市,始终以国家政策为指引,积极走在青少年拔尖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工作的前列。第二,青少年拔尖科技人才选拔主体从大学向中小学倾斜。第三,选拔方式更加多样化。第四,根据学生不同阶段的特点,形成了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分层次的选拔模式。第五,结合北京科技发展的需求,分类选拔青少年拔尖科技创新人才。第六,注重青少年拔尖科技创新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五)营造具有吸引力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
如何进一步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让全球各地的科学家、创业者都愿意来到中国开展科研工作、投身创新创业,是我们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美国之所以成为全球顶尖的科技强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吸引了全球最聪明的头脑。因此,我们在营造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诸多主动开放的措施,比如“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等等。
具体而言,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我们就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二是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三是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四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五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