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在治理黄河过程中涌现出的人与事,是黄河文化的组成部分。明清两代,治河任务繁重,其中不乏治河有方、清廉自守的能臣。从他们的故事中,我们能感知到其为国为民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亦能领会到中国人对“黄河宁,天下平”的殷切期盼。
潘季驯:四治河道 名垂后世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自古以来,从大禹治水到潘季驯‘束水攻沙’,从汉武帝‘瓠子堵口’到康熙帝把‘河务、漕运’刻在宫廷的柱子上,中华民族始终在同黄河水旱灾害作斗争。”
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已是中国人家喻户晓的故事。那么潘季驯是何许人也,他治河的贡献是什么?潘季驯(1521—1595),字时良,号印川,浙江乌程(今浙江湖州)人,是明代著名治河专家,被誉为“千古治黄第一人”。
嘉靖四十四年(1565),潘季驯首次主持治河工作。在此之前,嘉靖三十七年(1558),黄河在山东曹县新集决口,河道乱流,曹县新集至江苏徐州小浮桥故道百余千米全部淤塞,自此,黄河河道东西摇摆,没有固定的流向。这使得漕运中断,而且让位于江苏盱眙的明祖陵处于被淹的危险。朝廷迫切要求解决河患。七年间,负责治河的主要官员如走马灯一般,连续换了八人,河患却未缓解。嘉靖四十四年七月,黄河在江苏沛县再次决口,这是有明以来河决极为严重的一次,潘季驯临危受命,主持治河工作。
从这一年起,至万历二十年(1592),潘季驯先后四次主持治河工作。在治河中,他不辞辛劳,多次深入工地一线。经过一次次实地调查,他发现,造成黄河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泥沙淤积,由此提出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方策。所谓“筑堤束水”指的是,治理黄河应当重视堤坝的修筑和加固,将河水约束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要重视循例检查,确保所修堤坝的牢固,防止黄河水决堤而出,毁坏房屋与农作物。至于“以水攻沙”指的是,在厘清河水与泥沙关系的前提下,以束水的方式提高水流速度,带走淤积的泥沙,从而达到改善黄河河道淤堵的效果,防止汛期因水位高涨而决堤的情况发生。
在潘季驯主持治理下,黄河长期分道乱流的历史结束,河道基本稳定了二百多年,并使运河通畅,当时即有人称赞他“功不在禹下”。潘季驯著有《两河经略》和《河防一览》等书,其治水思想对明朝之后的治河工作影响颇深。
潘季驯四任总理河道,历二十七年,他认为“管河之官必以河为责”,“窃照天下之事,劳心以治人者,其力或可少憩;劳力以治于人者,其心或可暂闲;维兹河工,必须心力两尽,方克有济。故虽以大禹之智,亦不免手足胼胝也”。治河者不仅劳力,而且劳心,但职责在身,潘季驯未尝稍歇。隆庆五年(1571)三月,潘季驯患背疽,疼痛难忍,但一项筑塞工程正在进行,他“裹创而出,督率从容,抚慰有加,诸口渐合”。一个月后,“黄水陡涨,复将阎家口坝外冲决八十余丈”,他乘船巡河,由于风浪太大,小船挂在树梢上,差点儿沉没。
潘季驯任官期间,“惩贪吏,除积恶,解烦役,定均平”,强调官员廉洁奉公对于地方安宁的重要性,并奏请朝廷将当地贪劣无能的官员撤职,得到了百姓的赞誉和传颂。在他的家乡浙江湖州吴兴区有一座潘公桥,有一回潘季驯回乡,见湖州北门苕、霅两溪汇合处水势湍急、交通不便,于是捐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历时五年建成此桥,后被命名为“潘公桥”。如今,潘公桥两岸清风习习、廉意浓厚,其所在的潘家廊是游人如织的街区,人们在此了解潘季驯的生平,赏评清廉小故事和名家名句。
潘季驯勤勉敬业、鼎力创新的治河精神和工作态度,是一笔宝贵精神财富。
栗毓美:锐意革新 节约成本
清代治河名臣中,较为大众熟知的是张伯行(1651—1725)。在其逝后半个世纪,另一位治河名臣出生于山西浑源,他就是栗毓美(1778—1840)。尽管他的名字与事迹并不为大众熟知,但《清史稿》对他的评价很高,此书对乾嘉年间十多位河道总督分别进行点评,称赞他“卓为当时河臣之冠”。
嘉庆七年(1802),栗毓美以拔贡考授河南知县,道光十五年(1835),任河东河道总督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军务。清代治理黄河与运河的事务复杂繁重,雍正时分设南河总督、东河总督、北河总督,乾隆初期改称江南河道总督、河东河道总督、直隶河道总督,乾隆十四年(1749)直隶河道总督被裁撤,而江南河道总督、河东河道总督则要到咸丰、光绪年间才被裁撤。河东河道总督,主要管理河南、山东两省境内的黄河与运河。
栗毓美作为河东河道总督,在治河实践中创造了“以砖代埽”的筑坝护堤工程措施,是我国古代水利工程技术的重大创新。在任河东河道总督前,栗毓美多年在黄河中下游一带为官,对治理黄河已经有自己的心得与见解。道光二年(1822),他任河南武陟知县,在督挖城壕时,发现塌落的旧城砖经多年泥沙浸灌,凝结成堆,却愈发坚硬。过去黄河埽工是以高粱秆等植物茎秆为主,容易朽烂,栗毓美认为可“以砖代埽”,后来在多处应用之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任河东河道总督后,他向朝廷上书,建议在全河推广“以砖代埽”,虽面对众多非议,但他不气馁,在多方奔走下,终于获得道光帝的重视和支持,并正式批准设窑烧造河工砖。
实践证明,“抛砖筑坝”在护堤和抢险中比过去沿用的“埽”更加稳固,且更省经费。栗毓美治河五年中,没有发生大的河患,推行砖坝后,“三年未生一新工”,而且为国库节省官银“百五十余万两”。
栗毓美治河亲力亲为,《清史稿》记载:“毓美治河,风雨危险必躬亲,河道曲折高下向背,皆所隐度。”只有亲自探查河道、了解水情,才能在治河时做到有的放矢。林则徐为栗毓美写作的墓志铭也说:“公终日立泥淖中,砖甫出,水势尚动摇,即率先屹立坝头,随时与厅员营弁讲求治策,于工之将生未生,无不预谋抵御”。
在当时,清政府治河所费须由当地百姓摊派承担,栗毓美念民生多艰,自己多次捐资为百姓减轻负担。他曾捐银购买石块五百方,以加高山东东平大汶河上的戴村坝,自此再逢汛期,也罕见大水漫坝泄水过多的情形;曾见山东汶上蜀山湖堤残损严重,特捐资九千缗用于加固堤身;又见山西浑源唐家庄石坝年久失修,捐资五百缗为施工经费。
栗毓美心系百姓,百姓亦对之敬重有加。道光二十年(1840)二月,栗毓美在任上病逝。他为官四十多年,治河功绩卓著,做人光明磊落,拒贿无数。栗毓美逝世后,朝廷批准其入祀名宦祠等,他逐渐演变为河神,在河南、山东等地,百姓尊称他为“栗大王”,成为长久怀念的治河英雄。
林则徐:临危受命 治河护城
对栗毓美的治水业绩与高尚人品均表佩服的林则徐(1785—1850),不仅是坚持维护中国主权和民族利益的民族英雄,是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先锋,也是一位功勋卓著的治水名臣。
林则徐一生足迹所涉的水系包括海河、黄河、运河、淮河、长江(特别是荆江段和长江支流汉水)、太湖流域诸水、伊犁河、塔里木河等水系和东南沿海的海塘。
鸦片战争前,在江南地区,林则徐治理三江(吴淞江、黄浦江、浏河)水道,用石料整修加固江苏沿海五千余丈的海塘,对浏河及白茆河进行了治理,使之通畅入海;在中原地区,他督办黄河堵口,办理黄河河务;在湖广一带,他亲自监修江、汉堤防,取得防洪斗争的胜利。
他把禁烟和水利作为同等重要的国家大事,在向道光帝力陈严禁鸦片的必要性与有关措施的同时,还呈上一份开发畿辅水利的建议书,即有名的《畿辅水利议》。
鸦片战争爆发后,林则徐蒙受冤屈,被革去四品卿衔,从重惩处,充军伊犁。在发配伊犁途中,道光二十一年(1841)六月,黄河在河南祥符决口,溃水直逼开封城下,护城堤内“平地皆深丈余”,城外“黄水弥望无际,四顾不见村落”,此次黄河决口波及河南、安徽23个州县,洪水围困开封八个月之久。道光帝派去主持堵口的王鼎并无治水经验,他上书恳求让林则徐来襄办堵口事宜。
林则徐没有丝毫怨言,日夜兼程赶到开封,一到就进驻工地,“每日五鼓赴工督理,三更始旋寓所”。经过几个月的抢修,正当决口将要合龙时,突然上游一场凌汛急冲而下,冲开口门。林则徐不气馁,为鼓舞大家的士气,日夜吃住在大堤上,率民工继续完成工程。次年二月堵口合龙。这段林则徐主持修复的黄河大堤,1992年由开封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林公堤”。今日林公堤依然在发挥作用,守护着这座千年古都。
堵口成功后,林则徐仍被遣戍伊犁。在新疆,受伊犁将军委托,他又在当地兴治屯田,大力推广适宜当地自然条件的坎儿井,各族人民把它称为“林公井”。
林则徐一生正直清廉,被百姓誉为“林青天”。他严格要求自己,对违法乱纪的贪官深恶痛绝。清嘉道年间,官场贪污贿赂风气极盛。对各地假借赈灾、治水名义敲诈勒索、营私舞弊的污吏,他一律严惩不贷,所至之处,“贪墨吏望风解绶(即辞职)”。在《答陈恭甫前辈》一诗中,他对攀附弄权、“志在饱温”的“利禄徒”予以痛斥。对于吏治,他坚持认为“立政之道,察吏为先”,而察吏应“首以清廉为重”。他不为自己谋私利,对于子孙,亦不主张留下过多家产,他曾说:“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
林则徐一生经历坎坷,在逆境中亦不改清廉之志,不变爱国之情,他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为理想信念,兢兢业业、为国分忧、造福百姓,无愧为晚清治水廉吏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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