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王林生副研究员在权威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发表学术文章《情绪价值:文旅IP“出圈”的底层逻辑与趋势》。
作者介绍
王林生,博士,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文化产业、创意城市。
情绪价值:
文旅 IP“出圈”的底层逻辑与趋势
摘要:情绪价值成为文旅IP“出圈”的底层逻辑之一,情绪价值重要性的显现受多种要素的驱动,不仅涉及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文旅产业IP化转向,而且与后疫情时代人们的心理疏导存在密切联系。“一核四维”构成文旅IP情绪价值的基本要素,其中创意是核心,精神内涵、场景营造、互动体验和社交裂变是四个重要维度。情感经济是文旅IP情绪价值的现实性转化与创造,展现出真实性、共情性、关联性、持续性和媒介性等特征。打造文旅IP情绪价值的升级版,需要在内容供给、价值创造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融注更多的人文要素,强化文化深度和美学意蕴、创意创新以及人文精神等对文旅IP情绪价值构建和现实创造的支撑。
关键词:文旅IP;情绪价值;“一核四维”;情感经济;人文经济
作者:王林生,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金元浦,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打造文旅IP(“IP”一词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英文缩写,意为知识产权,指权利主体对其创造的精神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已成为当前各地发展文旅产业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路径。“淄博烧烤”“榕江村超”“大唐不夜城”等文旅IP的“出圈”,彰显出现代文旅产业发展已经不再局限于对传统风景、风物、风情的景观性打造与利用,而是成为融入区域生产生活的文化现象。文旅产品除具备观赏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之外,情绪价值逐渐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在IP化思维驱动现代文旅产业发展的语境下,情绪价值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且正成为这些文旅IP“出圈”的底层逻辑之一。
一
多元激发:
文旅IP情绪价值的逻辑呈现
文旅IP着力强化文旅产品和服务业态具有的创新与创造特质,是以创新创造为核心,以沉浸式体验和互动为形式,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广泛影响力和较大产业价值的文化符号。当前,情绪价值在文旅IP多元价值中尤为突出,但情绪价值概念本身从属于经济学和营销学的范畴,是指在商业服务中通过情绪的表达和管理,以促使自身和对方产生情绪共鸣。美国爱达荷大学的Bailey等从员工与客户之间关系营销的视角出发,将情绪价值定义为“顾客体验到的情绪收益与情绪成本之间的差值”,认为“情绪收益通常与积极的情绪体验相关,而情绪成本则通常与消极的情绪体验相关……情绪价值都是由情绪收益(广义上指经历过的积极情绪、满足的情感需求、满足的相遇情感相关期望)和情绪成本(广义上指负面情绪、所付出的情感劳动、未满足的情感需求、未满足的相遇情感相关期望)之间的差值所形成的净情绪”。当下的文旅产业实践引入情绪价值,旨在强调旅游服务要从自身资源禀赋出发,为旅游者提供尽可能多的情绪价值,创造和维护顾客积极或正向的情绪体验和共鸣,以“情”动人,把文旅“富矿”炼精,以此保持文旅IP的热度和消费者的忠诚度。
整体来说,情绪价值是消费者在与产品或服务互动过程中产生的综合情感评价与认同,包括消费者能够在文旅产品中获得的情感共鸣、慰藉和释放,感受到的愉悦、兴奋、满足等。一般而言,积极和正向情绪价值是文旅IP追求的重要目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情绪价值”与“情感价值”二者具有相通之处,情感价值为情绪价值提供了深厚的情感基础,使情绪价值的传递更加自然、真诚;而情绪价值则通过具体的、即时的积极情绪体验,不断巩固和加深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但是,此处强调“情绪价值”,旨在突出“情绪价值”比“情感价值”具有更鲜明的即时性、具体性和互动性等特征,恰是这些特征使情绪价值更加符合互联网时代的传播规律。即时性赋予旅游者与文旅IP初次邂逅时即刻间的情绪冲击,迅速拉近与IP的距离;具体性则通过细腻的情景设置、角色塑造和活动设计,让旅游者的情绪体验更加真实可感,增强代入感和沉浸感;互动性则打破了传统文旅体验的单向传播模式,鼓励旅游者积极参与、主动分享,形成情绪价值的正向循环和社交裂变。可以说,随着文旅消费升级和需求的多元化,情绪价值的重要性日渐显现,成为推动文旅IP“出圈”重要的底层逻辑。
(一)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当代实践要求发挥文旅IP情绪价值的支撑作用
文化与旅游是两种不同范畴的实践,二者之所以能够实现融合,是因为它们具有高度的互补性。具体来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文化能提升旅游的内涵和深度,激发旅游者的情感共鸣;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旅游活动为文化IP的传播和弘扬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当前,在一些城市或项目中,文化与旅游“两张皮”的现象仍较为突出,往往有文旅融合之“名”,无融合之“实”。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文化与旅游的互补性未能在产品内容体验和情感层面实现深度交融,只停留在产品选择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上,忽略了情感层面的深度交融才是文旅IP情绪价值生成的坚实基础。尤其在现代消费体系的驱动下,“社会的文化化”和“旅游实践的文化化”被纳入消费社会体系的整体框架,并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生活方式”。这就意味着,文化旅游在内涵上不能再被简单地界定为一个以文化遗址、文化场馆为目的地的旅行活动,而是已经转变为一种融合了文化体验、生活方式、情感共鸣与自我实现的综合性活动。在文化旅游的范畴内,旅游的资源要素被转化为一种文化符号的系统要素,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希望“体验到他们乐于相信是具有真实性的东西,但却不一定是现实性”。也就是说,在现代消费体系的统筹下,文化旅游不是为其本身而存在,而是作为被赋予了某种象征的文化符号,IP恰是这种具有广泛象征意义的文化符号的体现。旅游者所追求的能够触动他们情感的体验恰恰源自IP符号本身具有的情绪价值。
文旅IP的情绪价值使文化与旅游在消费社会的深度融合中形成了独特的吸引力。在当代消费体系的整体语境下,文旅本身以美食、美景为呈现的实用功能性受到遮蔽,景物、景观等物的形式与质料仅是IP符号的物质化载体,而IP符号在文化层面承载的情绪价值构成了文旅融合的真正核心。恰如“淄博烧烤”这一文旅IP所引发的热潮,烧烤的“吃法”固然是吸引人们“进淄赶烤”的重要因素,但“学子报恩”事件为“淄博烧烤”提供了情绪价值支撑,进一步看,淄博市政府在城市治理中实现了从“管控到服务”的理念转变,这种“以情感为核心的城市治理(即城市情感治理)才是‘淄博烧烤’火爆的根本原因”。因此,与其说“淄博烧烤”文旅IP是美食的盛宴,不如说它是处处充满温情的“人间烟火气”象征。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说,文化与旅游的融合不是产业要素简单地互“彰”,而是围绕IP情绪价值的一种新的建构。在情绪价值的支撑下,文旅IP不仅发挥着引发旅游者情感共鸣的载体作用,更驱动了文化与旅游融合后的产业升级。
(二)文旅产业的IP化转向要求情绪价值成为文旅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旅游是一种既“老”又“新”的业态,“老”体现在对文化遗址或文化地标的旅行自古有之,如崔颢、李白等人的黄鹤楼之行,而“新”则在于随着消费社会的兴起,文化旅游逐渐摆脱单纯的观光、观景,更多地转向文化体验和文化沉浸。尽管文化旅游历久弥新,但作为一种业态其并未有一个较为清晰或公认的界定。从这一术语的用词结构来看,文化旅游的本质属性是文化,旅游者的旅游过程是一种文化体验过程。因此,文旅产业必须将旅游产品的文化特性作为满足旅游消费者需求的主要内容。当前,文旅产业呈现出IP化的实践趋势,本质上是文旅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即文旅产业正在经历一场由景观资源汇聚型向内容体验生成型的模式转变。新的发展模式不再局限于现实物理景观的单向供给,而是希冀通过独具文化内涵的创意表达,将一般性的旅游资源和产品转化创造为具有鲜明个性和感染力的内容IP,以实现在沉浸式互动和双向体验中达成情感共鸣和心灵触动。因此,在打造文旅IP的过程中,文旅产品与旅游者之间所能形成的情绪价值的重要性便凸显出来。
在文旅IP的诸要素中,文旅产品与旅游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情感共生关系,而这种共生关系在文旅产业长期以来的发展过程中是被忽略的维度。“旅游和文化消费的交汇并不是偶然的,双方均参与了旅游产品的创造和管理。因此,必须以一种共生的方式发挥其功能,以实现它们共同的利益。”也就是说,文旅IP不再是传统意义上风景、风情、风物等单纯景观要素的单向展示,而是在创造性的内容服务中文旅产品与旅游者之间共同的情感维系,情绪价值正是这种情感维系的集中体现。因此,一方面,情绪价值在供给侧突破了以风物景观为中心的文旅产业运营体系,要求传统文旅产业必须在供给内容上进行变革以满足旅游者的情感需求,如部分以观光游览为主的传统景区(点),以及那些缺乏创新、趋于复制和同类化的旅游项目,面临着被市场淘汰的严峻挑战;另一方面,情绪价值又在需求侧强调旅游不再是一种“走马观花”式的游览,而是有着多元需求和心理动机的体验性活动。供需两侧的变化要求文旅产品和服务必须深刻洞察并满足旅游者的精神需求,推动文旅产业向创造情绪价值体验转变。
(三)后疫情时代人们的心理健康要求文旅IP发挥情绪价值的疏导作用
由于新冠疫情的暴发,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增加,同时,疫情管控带来的焦虑情绪扩散、社交隔离导致的精神孤立,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心理创伤、惶惑和愤怒”等问题或风险“无法粗略量化或评估”。新冠疫情引发了人们的焦虑、恐惧、过度忧虑和抑郁等负面情绪,对后疫情时代人们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尽管疫情不再成为影响旅游业发展的显著因素,但旅游市场却因疫情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旅游需求不复从前,人们对游憩空间的需求更高了,更多从‘看美景、享美食、赏民俗’等感官刺激转变为寻找精神层面的愉悦体验”。这就要求文旅产业必须从供给侧突出情绪价值的重要性。
旅游所承载的情绪价值具备显著的心理疏导功能,它有助于人们摆脱焦虑情绪、缓解紧张状态,进而为心灵提供慰藉并实现情感的释放。相较于一般的文旅项目,文旅IP具有强烈的精神属性。IP之所以易被旅游者接受,不仅在于IP本身独特的内容,更在于IP传递的价值理念能与旅游者产生共鸣。旅游者对IP的认同,核心是对其IP蕴含的观念和价值观的认可。后疫情时代,人们更加渴望寻找心灵的寄托和情感的释放,而文旅IP具有的情绪价值与这一需求高度契合。新冠疫情后的几年来,“治愈系”文旅产品或旅游线路在文旅市场的复苏与竞争中一枝独秀。如江苏推出的“疫后旅游精品线路”主打释放压力、放飞心情、康养健身等特色,新疆打造的“我的阿勒泰”聚焦“疗愈精神内耗”“精神赛博故乡”等,均密切关注后疫情时代人们对于安全出行、健康运动、压力纾解以及社交活动恢复等心理层面的旅游消费需求。因此,挖掘并塑造文旅IP的情绪价值,引导旅游者在体验过程中产生积极正向的情感共鸣,能有效缓解后疫情时代社会的焦虑情绪,进而实现心灵的疗愈与放松,提升旅游消费体验的整体质量。
整体而言,文旅IP情绪价值的逻辑呈现受多种要素的共同驱动。当前,人们对旅游的需求已从功能性的感观体验转向了心理性的情感满足,为适应这一整体趋势的转变,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构成了文旅IP情绪价值得以充分释放的时代语境;文旅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型,为情绪价值在文旅IP中的凸显提供了重要载体;后疫情时代人们对精神层面的追求,则构成了情绪价值在文旅IP中得以强化的现实需求。情绪价值作为文旅IP迅速“出圈”的底层逻辑,赋予了文旅产品更多的文化内涵,且正逐渐成为文旅产业新的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
二
“一核四维”:
文旅IP情绪价值的基本要素构成
情绪价值在文旅IP诸多价值中的作用提升,彰显出文旅产业的发展模式和旅游者的需求已转向对文旅产品内在体验和情感链接的重视。在这种转向中,情绪价值的构建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要素共同完成的。其中,创意是文旅IP情绪价值的核心,围绕创意的精神内涵、场景营造、互动体验和社交裂变则构成情绪价值的四个重要维度。参见图1。
文旅IP情绪价值的核心是创意。在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中,创意与想象力已逐步取代传统的地点、自然资源等要素,跃升为文旅产品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这种转变凸显出创新创意在塑造文旅产品独特性和吸引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正如《2008创意经济报告》所指出的:“创意并不陌生,也不是经济词汇,但在创意的性质、创意与经济之间关系的程度和它们如何联合创造非凡的价值与财富问题上,创意却是新问题。”因此,文旅IP并不是传统景观资源的堆积,而是基于区域文旅资源的一种创意性创造。优质的内容创意一定以旅游者的情感需求为导向,以触发旅游者的情感反应为目的,确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游内容产品达成情感共鸣。因此,某种程度上,创意决定了文旅IP情绪价值的生成。如“只有河南·戏剧幻城”的创意不仅“将河南的历史时间压缩到戏剧群落中”,而且在演艺空间设计上利用黄色夯土墙、高粱地、地坑院等“独特的地域性符号元素布置景观”,并使之成为激起观众强烈地域文化认同的戏剧表现内容。所以,文旅IP是一种高度的创意,优质的创意必定是通过对地域文旅资源的挖掘、提炼,以创新性的内容与叙事表达构建出与旅游者情感需求相契合的文旅体验空间和情感链接,从而触发旅游者的情感共鸣,实现内容产品情绪价值的传递和提升。
文旅IP情绪价值以特有的精神内涵为自我标识。从范畴上讲,情绪价值本身所包含的意义较为广泛,在类型上可以概括为“愉悦、激发、支配”三类及28种表达方式。这就意味着情绪价值的创造不能是笼统含混的,而必须是明确具体的。一方面,情绪价值的明确精神内涵涉及文旅IP的自我定位,即文旅IP需要有独特和鲜明的情绪价值,才能达到占领旅游者“心智”的目的。另一方面,情绪价值的明确精神内涵涉及文旅IP及相关业态的设计与塑造。一个成功的文旅IP不仅需要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创意性和独特性,更需要精准地把握旅游者的精神需求,确保所传递的情绪价值能够与旅游者的情感体验产生深度共鸣。例如,部分主打“民俗牌”的民俗村缺乏鲜明的精神内涵,在业态运营方面采用“欣赏风景+拍照留念+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的混搭模式,同质化的景观拼合不仅不能“保存地域民众的集体记忆,唤醒人们内心深处的自我认同”,更不能在情绪价值构建上形成“区别于‘他者’的关键特征”,最终无法摆脱被市场淘汰或拆除的命运。所以,建构文旅IP的情绪价值必须有明确的精神内涵,这既是文旅IP自我定位和展开差异化竞争的核心,也是吸引旅游者并与其建立情感链接的关键。
场景营造是文旅IP情绪价值传递的直观表达。场景并非仅仅是空间或景观的随意堆砌,而是深刻地蕴含着特定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被巧妙地融入各种功能设施与活动集合之中,共同构成了一个富含特定价值观的空间组合体。这一空间组合体,不仅承载着物质形态的存在,更“与我们的精神架构紧密相连”,成为我们生活与思想的重要载体。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文旅IP的场景营造本质上就是一种价值观的空间构建和诠释,是激发与传递情绪价值的直观显现。为了实现文旅IP情绪价值的传递,场景在营造过程中就必须从旅游者的体验出发,将地域特色、文化元素乃至活动的设置与旅游者的情感体验相结合,创造出既具有地方特色又能触动旅游者内心的场景。如贵州台盘“村BA”为最大限度地激发观赛者的情绪价值,“依托节庆,结合乡村体育自身属性和当地的地缘特征、人文环境”,构建起乡村体育赛事与民族节日庆典、当地风俗相融合的场景,将传统与现代、乡土与时尚融为一体,让观赛者在热烈的氛围中感受乡村的独特魅力。因此,场景营造在文旅IP情绪价值传递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连接旅游者与旅游产品的桥梁,更是激发旅游者情感共鸣的平台中介。通过整体和系统性的场景营造和设计,文旅IP能够充分传达其蕴含的情绪价值,让旅游者在场景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情感体验,进而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和归属感。
互动体验是激发文旅IP情绪价值的有效链接。情绪价值在旅游者体验文旅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这决定了互动体验在文旅IP情绪价值的发挥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对感官体验的关注自古有之,亚里士多德将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嗅觉在内的人类感官视为人们认识世界的主要途径。尼采将感官体验与生命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人“肉体—生命”的存在必然体现为感官和感性活动,感官体验作为生命活动的一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赫伊津哈则通过论证游戏的文化功能,指出游戏不是为了获得物质利益或满足生理需求而进行的,而是为了追求游戏本身的乐趣和体验。但是,体验作为一种产业经济要素被重视,则始于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对情感满足和自我表达的重视。“一旦一个公司有意识地以服务作为舞台,以商品作为道具来使消费者融入其中,这种刚被命名的新的产出—‘体验’就出现了。”由此,当文旅产品或服务被作为用来创造和传递独特体验的媒介之时,以沉浸式为主要特征的互动体验便成为激发文旅IP情绪价值的有效链接。在互动体验的打造上,声、光、电、影、音等数字化技术与文化叙事或场景空间相结合,以现代时尚沉浸式的方式激发旅游者的积极情绪。如“又见平遥”打破“台上演、台下看”传统观演模式,将旅游者带入“情境体验”;西安“长安十二时辰”以现场互动的形式真实再现“全唐各职业、身份人物,以及唐名画、唐历史等元素”,让旅游者在充满故事性、互动性的街区中完成对“大唐盛世”的体验;贵州“村超、村BA”积极将乡村体育与5G、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现代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开启多角度、超高清、低时延的直播新体验。所以,增强文旅IP的互动体验,使体验成为“每个人以个性化的方式参与其中的事件”,能够让旅游者在不同形式的参与过程中感受到强烈的情感共鸣,形成对文旅IP的认知和记忆,最大限度地释放文旅IP的情绪价值。
社交裂变是文旅IP情绪价值实现的必要途径。情绪价值本身就是一种感染力,需要通过多渠道的传播扩散才能将这种感染力传递给更广泛的受众。从社交传播的角度看,社交媒体是实现信息破圈的有效工具,“人与人之间不再是简单的单向或双向沟通,而是形成了一张巨大的关系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和关系网,信息不止在自己的圈子里传播,还能凭借圈子里各个朋友的传播把信息扩散到另外的圈子里”。但是,推动信息破圈以形成社交裂变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要主动设置能够适合圈层扩散的话题,如“淄博烧烤的正确吃法”话题迅速登上热搜,吸引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文旅IP情绪价值的社交裂变与旅游者对文旅体验的分享和再传播存在紧密的关联,许多IP都是依靠社交媒体网络的裂变式传播而迅速走红。“‘圈友’之间看似嬉笑怒骂之闲谈,往往饱含着对现实问题的殷切关注,对未来发展的无限期许,这是公众交换意见、寻求共识的特殊方式。”从文旅IP影响力的广泛传播角度而言,一个显著的现象是,在社交媒体复杂而多层次的互动传播环境中,文旅IP相关热点事件的首发者并非始终居于传播圈层的核心。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与演变,新的核心传播节点会迅速崛起,并伴随着新意见领袖的涌现,极大提升社会舆论的扩散效率。同时,文旅IP情绪价值的社交裂变并不仅仅停留在信息传播层面,而是会通过业态的跨界融合实现文旅IP商业价值的深度挖掘与拓展。在社交裂变的推动下,文旅IP将自身的情绪价值与其他行业、内容产品结合,以跨界的形式对情绪价值进行重新编码,或者说,在不同的内容载体上对故事进行延伸,“通过持续建立情感连结来扩容受众”。如衢州的城市文旅IP“南孔爷爷”与必胜客餐饮的结合,便是对“南孔爷爷”所含“逢考必胜”寓意重新进行商业编码,在其他行业实现文旅IP情绪价值的跨界延伸。所以,文旅IP业态跨界融合的过程,是情绪价值在不同行业社交裂变效应放大的过程。尤其是当前文旅IP与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相融合的趋势下,注重文旅IP情绪价值的社交裂变,将文旅IP情绪价值拓展扩散至不同年龄层次的消费者,正成为推动文旅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策略。
文旅IP情绪价值“一核四维”的要素构成,不是各项要素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组合。某种程度上,创意是文旅IP情绪价值形成的基石,精神内涵决定了文旅IP情绪价值的独特性,场景营造构成了文旅IP情绪价值的具象化展现,互动体验加深了旅游者与文旅IP之间的情感链接,社交裂变让文旅IP情绪价值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拓展。“一核四维”的要素构成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以创意为核心的传播闭环,且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这一要素构成将不断整合文旅IP的各项要素资源,开展内容和业态创新,建构更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情绪价值。
三
情感经济:
文旅IP情绪价值的现实性转化与创造
文旅IP具有情绪价值,这一价值在文旅IP具体的产业运营中能够转化或创造经济效益,即通过激发旅游者的情绪反应、满足旅游者的情感需求来实现其经济功能。情感经济作为文旅IP情绪价值最为直接的现实性转化,彰显出在文旅内容极大丰富的前提下,人们对文旅的关注已不再局限于产品或服务的物理属性,而是更加强调通过情感链接、情感共鸣来实现文旅IP的商业功能。某种程度上,随着各地文旅IP的频出,当前的文旅产业已经进入以情感经济为主导的新阶段。
亨利·詹金斯将情感经济描述为一种应对传统电视广告效果减弱的策略,认为积极的、投入的受众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他以真人秀《美国偶像》为例,将情感与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紧密联系起来,指出情感经济“强调的是作为左右消费者购买决定的主要动力的品牌情感投入”。詹金斯的这一论断虽认识到情感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但却将其局限在论媒介娱乐化和粉丝效应领域,限制了情感经济的内涵与外延。某种程度上,所有的社会经济与内容服务都包含着一定的情感性,那么,当前将情感与经济结合起来,并凸显情感经济的重要性意义何在?在一些传统的行业或领域,情感性只是一种附属品而不在行业服务的核心要素位置,“情感经济范式并没有被建立起来”。但是,在文旅IP时代,文旅IP的情绪价值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可以通过各种具象化的方式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效益,情感经济成为文旅IP情绪价值的现实性转化或创造,并决定了文旅内容与服务的相关管理与操作,是一个具有鲜明特征的经济范式。
从理论上来说,情绪、情感等感性因素参与经济活动,并不是一种新的认知。休谟和斯密等认为,经济行为中的人并不是以“理性经济人”的身份存在,现实的消费和行为决策中充满情绪变动的非理性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如盲目跟风、冲动消费等。休谟在《人性论》中强调情感在人类行为和决策中的核心作用,认为“每个对象都伴有某种与之成比例的情绪:一个大的对象引起一种强烈的情绪,一个小的对象引起一种微弱的情绪”,道德判断并不是对事实的陈述,而是情感的表达。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同情心(或共情能力)是人类道德的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关键。“在人的内心可能受到影响的各种激情之中,旁观者的情绪总是同他通过设身处地的想象认为应该是受难者的情感的东西相一致的。”通过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的情感和需求,或者通过调节交往中的情绪,形成道德判断和社会关联。所以,休谟和斯密的理论论证了情感与社会经济存在的紧密联系,这为情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新时代条件下,情感经济的理念逐渐渗透到文旅产业的发展中,并逐渐演变为以内容产品具有的情绪价值为基础,通过挖掘和利用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创造具有强烈感染力和吸引力的文旅产品和服务,进而激发旅游者消费意愿和行动的经济活动。就经济类型而言,情感经济异于体力经济、思维经济,在就业和创收等层面是“更多依赖于情感任务的经济……与‘硬’服务型思维经济相比,这是一种‘软’的服务型经济”。因而,情感经济高度关注人际沟通、构建并维护人际关系中的情感互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情绪价值的创造。
在实践层面上,情感经济围绕文旅IP情绪价值的多元实现途径,通过创意性的内容设计、场景化的体验营造、互动性的参与方式以及精准化的传播策略,进一步强化和拓展了情绪与经济的联系,实现了文旅IP与旅游者的深度情感链接。不同于传统旅游产品较多注重物质层面的投入与收益,情感经济在精神共鸣和情感认同中,能使“人类回归本性、成为有情感的生物”,突出了文旅IP对人们情绪反应的关切,以及相关感性要素在经济效益实现中的作用,为文旅产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和增长空间。整体而言,情感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范式在实践过程中体现出以下方面的鲜明特征:
其一,真实性。情绪是个人情感的自然流露,因此以情绪价值为基础的情感经济以对真实情感的追求为首要特征。情感经济在真实性上追求的是与消费者内心深处的情感共鸣,而非简单的情感模仿或虚假构造。真实性意味着真诚,是“不受外界压力或期待的影响,与真实自我、个性和价值观相一致的表达”,它高度重视真诚的情感链接,尤其反对“线上人工修饰的表象与线下的真实情况远隔重洋”和过度包装。当前,文旅IP“线上先行”的养成模式日趋为人所重视,但是社交媒体和在线平台充斥的虚假信息和过度美化修饰现象却削弱了情感经济的真实性。如小红书“滤镜景点”事件以一种反例证明,“景区景点需要提供真正优质的服务和体验”。依靠“买家秀”或“卖家秀”等“照骗”行为成为网红不仅会产生负面的情绪价值,还会使文旅IP的声誉受损,引发信任危机。因此,文旅IP在发挥情绪价值功能、建构情感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坚守真实性这一先决条件,摒弃“唯流量”的思维导向。在情感经济的实践中,真实性是文旅IP能够长久吸引并留住消费者的核心要素,文旅IP在内容设计、场景营造、互动方式以及传播策略上,都应当以追求真实情感为核心,避免过度包装和虚假宣传。只有真正触动旅游者内心的情感,才能建立起稳固的情感链接并创造经济效益。
其二,共情性。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经济不同,情感经济不以物品的实用性功能为交易对象,而是侧重旅游者的心理满足和价值认同。因此,共情构成了文旅IP情感经济的成果产出。共情本义是指一种对其他人的情绪状态或感觉的感知能力,在此特指旅游者对文旅内容、服务所提供情绪价值的情感认同、共鸣和理解。情感经济的实现离不开共情性,只有当文旅产品能够为旅游者提供真实的、正向的情绪体验时,才能激发旅游者的情感共鸣和消费需求。所以,一方面,情感经济的共情性要求文旅IP打造应精准把握旅游者的情感需求,在增进与旅游者共情性上不断创新和提升服务。如基于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数据深入挖掘旅游者的情绪感知,了解不同旅游者群体的需求和偏好,开展定制旅游,提供个性化的情绪价值体验。另一方面,情感经济要求文旅IP打造应注重增强旅游者互动参与感。文旅IP的项目运营可通过设置体验场景、角色扮演、情感交流等方式,借助机械装置、透视多面屏、全息影像等“声、光、电、画”领域的科技手段,让旅游者“从过去单一地游览景区,到今天融入景区、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深度参与并沉浸在文旅IP情绪价值的激发中。因此,情感经济的共情性强调文旅IP在情绪价值上与旅游者建立深厚的情感链接和共鸣,通过共情性的服务体验和精神满足,让旅游者对文旅IP形成强烈的情感认同和消费冲动。
其三,关联性。情绪价值源于旅游者与产业或服务内容之间的互动,这就决定了以情绪价值为基础的情感经济具有关联性的特征。关联性是一个与营销学密切相关的概念,指企业为赢得长期和稳定的市场,需要通过一定的营销策略“在业务、需求等方面与顾客建立关联”,以减少顾客流失的可能性。关联性与情感经济的生产、调节、配适等运行机制密切相关,从一种广泛的意义上说,关联性集中体现为情感经济与其他类型经济产出形式的差异,如工业经济的标准性、知识经济的产权性、数字经济的科技性等。情感经济以情绪价值为纽带,将旅游者的情感需求、服务提供者的情感投入、商品或服务以及市场环境等多种市场要素关联在一起。各要素之间通过彼此关系的调试,促成旅游服务提供者深入理解旅游者的情感需求,并设计出旅游者迫切需要的个性化、情感化的商品和服务。哈尔滨冰雪大世界的“退票”事件成功带动“尔滨出圈”,彰显出作为景观的冰雪大世界与旅游者二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票务售卖关系,而是一种互助、互求、互需的联动关系,“退票”事件促使冰雪大世界“按照游客需求倒逼改进运营服务”,此举不仅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更在无形中增进了旅游者的情感归属。因此,情感经济的关联性特征要求文旅IP的运营者将旅游者视为合作者、参与者而非简单的消费者,通过强化与旅游者需求的关联,共同创造和分享文旅 IP的情绪价值。
其四,持续性。情绪是瞬间或短暂的情感反应,而情绪价值则具有以“一种需要时间、精力和技能的工作形式”为支撑的功能属性。这就意味着,以情绪价值为基础的情感经济不是一次性的消费体验或转瞬即逝的“网红效应”,而是一种可以长期维系和发展的经济形态。情感经济的持续性意味着文旅IP不是纯粹追求物质需求,而是以人深度的精神价值需求为内核,通过长期、稳定、高品质的情感链接和情绪价值体验,与旅游者建立起可进行持续交流互动的关系。阿那亚图书馆之所以备受人们喜爱,恰在于图书馆紧紧把握住“孤独”的情感主题,将“人生是一种历经长途跋涉之后的返璞归真”这一价值理念融入建筑,以“治愈孤独”获得情感认同和情绪价值体验,从而建立起与阿那亚图书馆深厚和稳健的情感链接,进而实现图书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持续创造与增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情感经济与网红经济二者在情感链接方面存在一定的交集,但这并不能说明网红经济就是情感经济。因为网红经济的核心是利用网红的影响力和粉丝基础来快速实现经济效益,具有明显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如网红大咖“带货翻车”等事件屡见不鲜;而情感经济关注的是旅游者与文旅IP内容和产品之间的情感链接和长期价值创造。所以,围绕某一IP的情感经济一旦形成,就能够产生稳定的影响力,进而为区域文化经济增值和财富累积注入持久动力。
其五,媒介性。媒介作为文旅IP情感价值传递的桥梁和纽带,在情感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火遍网络的“淄博烧烤三封信”,到贵州“村BA”霸占抖音TOP榜,再到“广西小砂糖橘”勇闯哈尔滨全网“云照看”,无一不体现出媒介作为“情绪放大器”的中介作用。可以说,正是通过媒介的引导和推动,情绪价值得以广泛传播和共享,从而激发了旅游者的关注度和认同感,推动了情感经济的发展。情感经济作为一种现象被认可和广泛讨论,尽管目前从情感领域到经济领域尚没有一条明确的学科路径,但无可置疑的是它与大众文化时代的媒介传播存在密切的联系。詹姆斯·罗尔指出:“当今的各种经历,包括恐惧、浪漫、愤怒、激情、欢快、忧伤和痛苦,都被高级的数码视听技术的技术品质所加强。”有甚者,媒介所建构的情感也远比本地的、未被媒介化的情感更为真切与直观,如人们对短视频传播内容点赞、弹幕评论和分享转发数量的倚重和追捧。由此,无论是媒介对情感的直接传递与传播,还是媒介平台刷评论、刷点赞等“社交二次延伸的用户粘性策略”,都意味着媒介本身已不是情感经济的“旁观者”,即情感经济的媒介性不仅承认媒介是情感经济的组成要素,而且重在强调情感经济已把媒介作为自身的存在形式。所以,情感经济的媒介性需要高度重视微博、抖音、微信等社交媒介平台的广泛参与,它们既是信息发布平台,也是情感经济自身的存在形式,尤其是媒介平台的算法推荐技术为推动文旅IP情绪价值向情感经济的转化和效率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整体而言,情感经济作为情绪价值的现实性转化或创造在文旅IP的运行中已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深远的影响力,成为文旅产业发展的新趋向。情感经济在实践中体现出的真实性、共情性、关联性、持续性和媒介性等特征,彼此之间并不孑然独立,而是相互交织、互为支撑,它们共同构成了情感经济的多维面貌。其中,真实性是情感经济的前提基础,没有真实的情感链接就没有情感经济;共情性是情感经济的形式内容,它构成情感经济独特的价值产出;关联性是情感经济的实现方式,它描绘了情感经济的内在运行机制;持续性是情感经济的运行状态,它展现了情感经济在实践中的累积与增值;媒介性是情感经济的存在方式,它揭示了情感经济在大众文化时代的传播拓展路径。由此鉴之,在情感经济的推动下,文旅IP不仅仅是一个文化符号,更是承载着深厚的情感联系和经济价值的综合体。
四
融注人文:
打造文旅IP情绪价值构建
和现实创造的升级版
“一XX带火一座城”,为美食、美景、风情、风物远赴一座城,俨然已成为当前文旅产业发展中蔚然成风的文化现象。前已述及,情绪价值成为文旅IP出圈的底层逻辑,在旅游者“双向奔赴”的旅游体验中,情绪价值又以多元路径促成情感经济的实践,在以“情”为媒的推动下,文旅IP展现出独特的魅力和深远的潜力。但是,随着人们对于情感体验和价值共鸣的更高追求,情感经济及其所依托的情绪价值必将逐渐融入更为广泛的人文元素,进而推动情感经济向具有更高目标和更深层次内涵的人文经济迈进。因此,实现文旅IP的长久“出圈”,加强人文要素对文旅IP情绪价值构建的支撑,推动情感经济向更为持久的人文经济的升级跨越,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资源的整合优化。
(一)在内容供给层面,强化文化深度和美学意蕴对文旅IP情绪价值的提升
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情感经济主要关注人的基本情感需求,如归属感、愉悦感、满足感等。“淄博烧烤”“天水麻辣烫”等通过“人间烟火气”所建构的情绪价值和情感,大致从属于人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一种相对低层次的需求,对区域文化资源的转化利用和内容产品美学意蕴的提升相对乏力。而人文经济注重满足人们对于文化、精神、审美等更高层次的需求,追求的是个体在旅游体验中的文化认同和审美价值。如“大唐不夜城”沉浸式街区依托唐文化“以城为景,以墙为台,以光影叙事,以舞姿传情”,在“历史文化与现代科技舞台相结合的唐韵盛典”中,营造长安古城的诗意与浪漫,彰显中华传统文化的自信表达。因此,文化IP情绪价值的构建,应通过深刻提炼特色历史文化和活化利用区域特色文化资源,注重对文化深度和美学意蕴的挖掘,以文化感染人,以审美濡化人,增强情绪价值中的自我认同、审美趣味和文化理解,增进文旅体验中旅游者形成的深层次情感共鸣和文化认同。
(二)在价值创造层面,强化文化创意与创新对文旅IP情绪价值的支撑
情感经济主要通过满足旅游者的情感需求来创造价值,一些景观类为主的治愈系文旅多强调通过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在自然中实现心灵的平静和放松。但是这种以景观为主的文旅模式,由于缺乏创新,且易受自然灾害、环保和旅游者忠诚度低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文旅项目,如野三坡、龙潭大峡谷、养子沟等风景区频陷破产漩涡。人文经济则通过激发人的创造力、思考力来创造更为丰富的内涵价值。如城市美学、城市“慢生活”的打造,往往通过结合城市风貌、设施功能使用与区域景观特色,创意性地将科技、艺术、文化、戏剧、美食等元素融入休闲街区或城市更新改造,将“有机性”“生命力”与“生成性”等特质的创新创意作为激发文旅IP情绪价值的显性要素,体现生活美学的创造性。因此,在文旅产业的发展中,融注人文要素能使人们在文旅体验中感受到超越自然景观的历史与现代、文化与工业、艺术与科技、经济与生活等多维度的交融与碰撞,创造内涵和外延更为丰富的情绪价值。
(三)在社会影响层面,强化人文精神对文旅IP情绪价值的平衡与补充
情感经济可能导致过度依赖情绪刺激,如部分景区打造的玻璃栈道、“天空之镜”等凭借独特的高空体验吸引了大批旅游者,一时间迅速成为网红打卡地,但是由惊险、惊奇、惊悚的设计体验而产生的情绪价值往往处于一种表面化、浅层次的状态。尤其是在文旅竞争日益加剧,以及文化与商业结合日益紧密的背景下,情绪价值不可避免被纳入商业的范畴,成为被制造和操控的对象。如针对游客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设计一些看似神秘或有趣但实际上并无实际价值的项目或活动,引发旅游者的反感和抵触。而人文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不仅关注经济活动本身,更强调经济活动与人类文化、价值观、伦理道德等人文因素的关系,鼓励文旅产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也要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试图在文旅IP情绪价值“有意思”与“有意义”的追求中达到平衡,规避过度重视感官体验而忽视人文关怀的倾向。所以,文旅IP情绪价值的建构应传递出对人性、社会和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尊重,从而达成人文精神传承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这句话高度概括了文旅IP情绪价值的核心追求,以及人文、人本在文旅融合中的重要作用。人文经济不仅仅是情感经济的升级,更是一种文化和精神传承的形式载体。在人文经济的视野下,情感经济的创造会注入更多人文关怀和深度思考的特征,文旅IP情绪价值“一核四维”的要素构成也会得到进一步深化。因此,在人文经济的指引下,文旅IP情绪价值的塑造与运营必将走向一种更加多元、包容和可持续的未来形态。
(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