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新闻传播要把握好“边界感”

人工智能时代新闻传播要把握好“边界感”

科技浪潮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席卷全球,新闻传播领域也步入一个由人工智能技术引领的深刻变革时代。新闻传播与社会生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们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尤其是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提高了信息传播的效率和范围,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促进了社会信息的传播和国际化脚步。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运用,不仅丰富了新闻内容的创作模态,还加速了其相关领域的创作进程,使得新闻报道能够更迅捷更精准地把握社会热点。通过深度剖析数据背后的隐含意义,为公众呈现更为全面的新闻视角。这种技术上的革新不仅颠覆了新闻生产的传统模式,更引领了新闻传播向智能化、个性化方向的转型,充分满足了当代社会对于信息获取的即时性、多样性及互动性的迫切需求。然而,随着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领域运用的愈加广泛,其对社会生活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应进一步强化伦理准则与法律监督机制,把握好新闻传播的边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健康发展。

算法驱动下造成信息茧房的出现。信息茧房效应是指用户因自身兴趣和算法推荐而局限于特定信息领域,形成视野狭窄、思维固化的“茧房”。它导致人们知识受限、观念片面,容易产生偏执极端的观点或情绪,影响人们对事物保持客观、中立、理性的思考。人工智能凭借其算法机制自动推送新闻内容,这无疑为我们省去了很多搜索和筛选新闻的过程。而人工智能的算法机制依据用户过往浏览记录及其偏好推送类似信息,限制了用户接触多样性信息的机会。大量同质化新闻信息的推送,难以契合读者对高品质、多元化新闻内容的需求。长此以往,新闻媒体的吸引力与影响力将逐渐衰退。

大数据与算法推荐所引发的个人数据泄露及知识产权问题。人工智能在内容推荐上依赖于大数据和算法,这是一个需要对用户个人数据进行大量收集与处理的过程。若数据保护措施不够完善,极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进而侵犯用户隐私。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合成技术的持续进步,合成信息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愈发显著。因此,在利用大数据与算法提升新闻生产效率的同时,如何确保用户隐私与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虚假新闻的滋生与扩散问题。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为虚假新闻的滋生与扩散提供了更多渠道。人工智能可以合成高度逼真的语音、图像与视频,这些技术若被不法分子利用,将对新闻的真实性构成严重威胁。虚假新闻的泛滥不仅容易引起对立情绪,还严重削弱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因此,如何有效甄别、防范虚假新闻的滋生与扩散,已成为新闻传播领域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的局限性与伦理挑战。人工智能技术在把握人类情感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可能导致新闻报道缺乏人文关怀和深度思考。同时,人工智能的强大学习能力也可能引发技术至上的问题,忽视新闻伦理与职业操守。新闻学作为一门注重实践与深度调查的学科,其传统理念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冲击下面临巨大挑战。新闻工作者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角色和职业定位,并在便捷技术与新闻伦理之间寻求平衡点,以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公正性。

与此同时,伴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在新闻传播领域,如何预防和治理上述四类潜在风险,同样也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对此,有以下建议。

第一,破解信息茧房效应。为有效打破由算法偏好推荐所引发的信息茧房现象,新闻机构应采取一种更为多元化和包容性的制作与传播策略。这要求新闻机构不仅要保证新闻来源的多样性,还要促进新闻评论观点的多元表达。在此基础上,对算法推荐机制进行不断优化,积极引入随机性元素,让用户能够接触到不同领域和更加多元化观点的新闻内容,从而拓宽其信息视野和获得渠道。同时,鼓励用户自主探索,比如多提供高级检索方式,引导用户逐步走出信息茧房的局限,实现信息的全面接收与理性判断。

第二,在保护个人数据和知识产权方面,新闻机构应当恪守数据保护法规,确保用户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收集、存储到处理均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为用户构筑更加完善的数据安全屏障。为此,新闻机构应从技术和管理层面,积极构建一套完善的数据保护体系,强化对用户数据的加密处理和访问控制,有效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切实保护用户隐私。针对人工智能合成技术所生成的内容,新闻机构需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在确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版权保护机制,充分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新闻机构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及行业进行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数据与版权保护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为新闻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行规细则。

第三,努力遏制虚假新闻的传播与泛滥。鉴于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虚假新闻风险,新闻机构应当强化对新闻内容的审核机制,构建严密完善的新闻真实性验证体系。具体而言,应运用区块链、数字水印等前沿防伪技术,对新闻内容进行精准溯源和权威认证,或者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新闻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与鉴定,从而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此外,还应鼓励用户进行自主性分析,尽量避免结论性判断,更不能进行媒体审判。通过引导公众运用批判性思维,理性判断新闻信息的真伪,可以有效抵御虚假新闻的传播与泛滥,维护新闻生态的健康发展。

第四,积极应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局限与伦理挑战。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缺乏人文关怀和深度分析能力的问题,新闻机构应注重培养记者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精神,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相关内容后,积极介入人工审核与修改程序,使新闻报道既能深入剖析事实,又能传递温暖与情感。此外,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是规范人工智能在新闻生产中应用行为的关键所在。这要求新闻机构要联合制定一套明确的伦理准则,以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同时,还应加强跨学科合作与交流,通过推动新闻学与计算机科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共同探索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中的新型应用模式与理论框架,为新闻传播领域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随着人工智能科技的持续演进与广泛渗透,新闻传播领域正步入一个深度个性化发展的新纪元,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亮眼表现为公众提供了更为丰富、多元且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体系。在技术革新与算法模型的双引擎推动下,人工智能在新闻采编流程、内容创意生成、精准推送策略等方面,均展现出前所未有的便捷性与高效性,为新闻传播领域注入了强劲的创新性动能。在享受人工智能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新闻传播也面临着算法推荐的信息茧房问题、个人隐私泄露、知识产权侵犯风险增加、虚假新闻产生、技术局限及伦理风险等挑战。在此背景下,新闻从业者需精准把握技术应用的“度”。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要以服务于传递真实信息、监督社会公正、引导公共舆论与守护文化价值为前提。同时,新闻从业者还应当具备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既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和便利,努力提升新闻传播的时效性与精准度,又要严守新闻伦理底线,尊重并保护个人权益,避免对公众产生过度干预或误导。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