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理论网:坚持中国特色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道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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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坚持改革创新。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动力源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启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就迅速启动了科技体制改革。邓小平同志指出:“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1]从那时候起,党就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开始了气势如虹、波澜壮阔的科技体制改革历程。在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还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科技人才改革继续深化,呈现出大开大合、大破大立、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整体性跃升。实践昭示我们,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坚持改革的方向和原则。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2]我们始终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二是坚持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正与创新犹如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守正是创新的前提,创新是最好的继承、最有力的守正,是更高层次、更加深厚、更具有前瞻性的守正。三是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不能畸轻畸重、顾此失彼。必须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加强统筹谋划,全面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更加注重各项改革配套衔接、相互促进,形成整体合力。

第六,坚持建章立制。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制度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制度建设。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进程中,深入思考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推动我国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实践昭示我们,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坚持建章立制,夯实制度根基。一是突出制度建设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二是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有破有立,制度建设才能形成最佳效能。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有力有效解决教育科技人才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不断健全制度框架,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三是促进制度联动集成、协同高效。要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制度,科学谋划制度建设的时机、方式、节奏,打通淤点堵点卡点,加强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激发制度建设的整体效应。

第七,坚持法治思维。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重大原则。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以法治精神号召和鼓舞人民。在创建革命根据地、开始局部执政的实践中,党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巩固红色政权。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陆续制定了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一批法律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党立足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大力加强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把握,大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法治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实践昭示我们,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法治规律,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于教育改革、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必须把法治作为根本途径,在法治轨道上调节社会关系,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教育科技人才事业改革发展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既生机蓬勃又秩序井然。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要注重治标,抓紧解决面上的问题,更要注重治本,查找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原因,大刀阔斧地推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法治改革。要聚焦党和国家的战略规划,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以及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短板,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法治建设。三是坚持精准施策。要针对立法领域面临的立法质量、立法效率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立法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使立法更科学、更有效、更及时、更精准地引领和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第八,坚持开放合作。这是中国特色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道路的开放特征,是我们学习世界文明成果、在对外合作中发展壮大自己的必然要求。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都是世界性的、时代性的,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必须具有全球视野,必须以开放的眼光、谦逊的态度借鉴吸收世界各国先进文明成果。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前途命运,从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正确认识和处理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坚持依靠开放合作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实现互利共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着力解决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努力提高中国教育科技人才事业的全球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形成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格局。历史昭示我们,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必须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不断提升开放合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当今世界,创新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创新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大趋势。虽然当前创新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但其总趋势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拓展思路,打造遍布全球的“朋友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二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创新发展。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参与国际合作,以更加积极的行动融入全球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致力营造互利共赢、互惠共享的开放创新生态。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我们倡导的全球治理观,是各国平等参与、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我们倡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是彰显国际公平正义、能够充分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的治理体系。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我们要把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际教育科技人才合作中,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构建全球治理新格局。

【作者简介:郭海龙,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编译局)四级调研员。】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8页。

[2]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55页。

[3]《邓小平论党的建设》,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2页。

[4]《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381页。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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