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心论”是怎么来的

“欧洲中心论”是怎么来的

纠正“欧洲中心论”是我国学者一项仍有待完成的任务——

“欧洲中心论”是怎么来的

“欧洲中心论”是世界历史编纂中的一个焦点话题。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无论中外,都由来已久,但该“论”并未销声匿迹,且伴随西方现代模式的张扬和《欧洲奇迹:欧亚史中的环境、经济和地缘政治》一书近几十年来的一版再版,还大有在欧美世界“复兴”之势,因此当下批判正未有穷期。下面是本人近日就“欧洲中心论”的“发生学”所做的一点读书笔记,供读者批评指正。

“欧洲中心/优越论”毋宁说是一种由哲学思潮转化而来的社会心理现象

“欧洲中心论”的前提是“欧洲优越论”,“欧洲优越论”肇始于18世纪欧洲启蒙时代。启蒙运动是什么?按康德的说法,是“人类走出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的表现是什么呢?是“人”不具备按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命运的意识、决心和勇气,而其根源是习惯于听从神——在欧洲是基督教——的摆布,所谓“走出来”就是获得这种意识、决心和勇气,走向理性“状态”。启蒙运动是如此标举理性,以致认为,只有开启理性之门,人才具备成为健全之“人”的资格,用笛卡尔的话来说就是:“我思故我在。”

理性来自哪里?启蒙思想家认为来自“大自然”。在他们的字典里——因拒绝宗教之故——“大自然”乃是上帝的替代品,是万物的终极,是秩序的准绳,是道德的源泉。世间一切事物都存在于“大自然”的安排之中,而其安排又如此“合理”:“大自然绝不做多余之事,能少做绝不多为”,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如是说。理性的安排又是如此缜密,稍有逾越,必受惩罚,“合理”意味着必然。

在启蒙思想家看来,人是造物,是“大自然”的产品,人性是“大自然”赋予的,它是“大自然”“合理”安排的一部分,所以理性必然存在于人性当中。但“大自然”运作是“一个隐蔽的计划”,该计划除了赋予人类“自由”之外,并没有给予更多的东西——“大自然不做多余之事”,所以“人”就每个个体而言,其行为是没有必然性的,但“人”作为一个整体,其行为必须与“大自然”的总“安排”合拍,否则就要遭到惩罚。这也就是说,每个人是自由的,但整个人类的行为是有规定性和归属性的,其终点在于“合拍”,用启蒙语言来说,就是迎来“理性千年福祉”——“基督千年福祉”的变体。这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历史。

既是过程,就有先后,就有早晚,就有“进步”与“停滞”之别,就必有以“变革”区分阶段的节点,所以历史是由“变化”——当然是重大变化——组成的。启蒙学者是(欧洲)划时代变局的倡导者、鼓动者、亲历者,当然会以理性的先行者自居。黑格尔说得更直接,欧洲在“书写历史”,而相比之下——以其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有限认知(停留在《圣经·旧约》水平)为据——他断定东方是停滞的、新世界是野蛮的,他们一概是没有理性进步的,亦即没有历史的。

即如上述,可以说启蒙时代的天才同时完成了两个建构,既建构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又建构了唯欧洲走在正确道路上的隐喻。打一个不太贴切的比方,这就好比一个人据已知答案出了一道题,随之以答案正确来夸口。毋庸置疑,启蒙运动在欧洲乃至世界思想史册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但同样不容忽视,启蒙在开启了人类现代思维的同时,也培育和助长了欧洲“自我欣赏”“自我膨胀”的心智与心态。

由此可见,“欧洲中心/优越论”毋宁说是一种由哲学思潮转化而来的社会心理现象。一种优越感先验地存在于欧洲人的头脑中,至于后来学者们所云19世纪以前的欧洲在“地理环境”“工业制度”“市场经济”“新教伦理”“核心家庭”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无非是这种优越感在心里“作祟”而已。即使在今天,即使在他们接受了经验主义的历史学教育之后,这种思维方式仍有遗存。关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有“当代《国富论》”之称的《国富国穷》和尼尔·弗格森的畅销书《文明》就够了。

由此看来,欧洲人似乎并不是由于他们的“先发优势”,而是基于一种形而上学的逻辑而获得了优越意识,因为其优越感的出现远早于工业革命;他们的优越感也不仅仅在于(或深层不在于)他们的物质优势,而在于占据了“道德”——理性——的制高点,因为如今学界普遍认为,欧洲在世界上真正占有优势是1850年以后的事。这是“欧洲中心论”在西方批而不倒的重要原因。

“欧洲中心论”在19世纪找到了所谓“科学”支撑

如果说“欧洲中心论”在18世纪奠定了哲学基础,那么在19世纪它找到了所谓“科学”支撑。自从维柯的《新科学》把人文学纳入“科学”范畴之后,弥漫于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论点逐渐集束为一个称作“文化传播理论”的“科学”知识体系。按照这个体系的说法,社会进步源于发明创造,而有发明创造才能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所以文明的进步仅仅依靠发明创造是不够的,还要依靠这些发明创造的传播。19世纪,特别是该世纪下半叶,正是欧洲帝国殖民扩张的高潮时期,“文化传播理论”就是为这种扩张张目的。拥有这种理论,欧洲帝国的殖民掠夺就披上了向充满“专制”和“愚昧”的“理性空洞”地区和“劣质人等”传播“自由”“产权”等文化意识,以促进人类进步的合法外衣。这一理论视“历史发展的动力来自欧洲。非欧洲人就像睡美人,等待王子来唤醒”。如若他们不在欧洲的后面亦步亦趋,则必遭“天谴”,即“大自然”的惩罚。在19世纪下半叶欧洲的世界历史教材里,人类文明进程几乎就是欧洲文明的演进。在这种世界历史叙事中,除《圣经》和十字军东征所涉及的“东方”和“地理大发现”所涉及的“新世界”外,全都是在欧洲发生的“重大”事件,其余地区的历史因为只是欧洲事件的“折射”而无缘留下痕迹。与黑格尔的“世界精神自东向西追随太阳移动说”相呼应,“文化传播理论”参照“基督足迹”形塑了从伊斯坦布尔穿过爱琴海、意大利或奥地利北部,到达法国,直至英格兰的“东方大道”,而罗列在这条线路上的所谓“史实”不啻“路灯下寻找钥匙”的游戏。

“欧洲中心论”至今仍未绝迹,在世界历史学中纠正“欧洲中心论”是我国学者一项仍有待完成的任务,梳理“欧洲中心论”的理论依托乃是其中的一个必要环节。深化这一梳理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后现代主义——理性的自我反噬——对“欧洲中心论”的所谓“釜底抽薪”作用,而且便于我们厘清20世纪西方学者提出的诸如“文化形态论”“挑战—应战论”“世界体系论”“跨文化互动论”等诸种新理论与“欧洲中心论”之间的衔接、赓续、修正、质疑与反拨之类的关系。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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