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创新上“保险”

为企业创新上“保险”

项目研发未达预期,怎么办?过去,这意味着企业前期投入打水漂,只能自己承受损失。不久前,天津首单“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险”落地。在保险期限内,企业一旦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失败,最高可获20万元赔偿。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一道保险,为企业创新减少了顾虑,增添了胆气。企业直接面向市场,是科技创新的主体、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的最终实现者。充分激活这股“最活跃的创新力量”,就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支持,减少企业的后顾之忧。

就科研攻关而言,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为失败造成的损失“兜底”,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就科技成果转化而言,鼓励引导先使用后付费、“先用后转”等尝试,可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风险,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要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让企业不因创新失败而“元气大伤”,影响未来发展。

“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是企业不断成长壮大、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所在。”从实处着眼,从问题入手,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培育适宜土壤,企业的创新活力必将充分涌流。

(摘编自《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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