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务院决定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废止《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4部行政法规。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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