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基本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从理论逻辑上可以分为六个方面。
(一)政治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向哪里走、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根本。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我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将其写入党章。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有一些人提出诸如“党大还是法大”这样的问题,这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世界上并没有普世的法治道路,也没有最好的法治道路,只有最适合本国国情的法治道路。一个国家选择何种法治道路必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民从本国历史、现实和国情出发所作出的选择。我们要坚持的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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