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国小农”建设农业强国的实现路径
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下,我们必须找到建设农业强国的实现路径。
(一)集体所有制优势
我们必须发挥农村集体所有制优势,形成更有适应性的农业经营体系。每个农民虽然耕种自己具有使用权的土地,但这个土地是属于他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指出:“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农户必须遵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包时对有关农地的使用用途、经营方式的约定,这就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统筹和协调农业生产的功能。这样一种体制实际上有很大的优势,可以实现对农业生产条件更充分的利用,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集体所有的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各家各户分散经营带来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组织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
在我国,一些比较有能力的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效经营,形成了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离农户最近,能够最先了解农民的生产需求,以及在经营上遇到的困难,给予及时的应对之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提高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效率,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对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推行中还要根据新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克服一些存在的问题,比如如何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组织起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际上,不同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能力也不相同,并不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有确切的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社会化服务,但是他可以和其他经营主体结合。那么,怎样既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功能,又能发挥市场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服务能力上的优势,使二者充分结合,这就是集体经济组织在谋划为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时需要探索的。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要进行卓有成效的创新。
(二)保障粮食安全
保障粮食安全,是农业强国最基本的标准。我国有超大规模的人口,有庞大的粮食和其它农产品的需求,这就必须要通过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以及加强储备调节能力,确保国家粮食供应稳定,满足人民对粮食的需求。
保障粮食安全,还必须要构建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效,既要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的发挥,也要靠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发挥。通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金融服务等多方面支持,增强小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能够克服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粮食产出,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高效的、适用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以及在生产环节提供技术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科技对农业的保障才能转化为可靠的、可持续的粮食生产能力。
(三)科技与改革驱动
我们在提高农业科技体系与农民需求契合度的同时,还要把科技的力量和改革的力量结合起来,通过改革推动科技效能的进一步发挥。同时,通过改革使农业科技的使用者,包括广大的小农户,有能力、有积极性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在这方面,我们要靠改革措施提升农户组织化程度,通过把农户组织在农民合作社里、团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周围,以及与各类农业企业、技术服务组织连接起来,推动农户更好地利用农业技术。通过科技与改革双轮驱动,我们就能真正地推动农业科技发挥更好的作用,使得科技创新的力量转换为实实在在的农业生产力,从而优化我们在农业生产领域的资源配置,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
(四)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当前,小农户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面,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事关农民积极性的发挥,要构建以小农户为主体、以服务小农户为主要功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际上是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都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农业生产服务的组织体系的总称。在这个组织体系中,既有经营性服务主体,也有公益性服务主体;既有本地社会化服务组织,也有跨区耕作。以服务小农户为主要功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会将自己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获得的利润同小农户分享,既能够让小农户从中获益,也能够根据小农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要通过国家政策的引导,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五)传承中华优秀农耕文化
以小农户为主的生产经营主体,长期住在村落中,逐步孕育了深厚的农耕文化。这种农耕文化既包括如何耕种、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如何与同村人和谐共处、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就产生了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都能充分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这也是农耕文化的核心部分。也就是说,我国在几千年的农耕生产方式的发展中,就长期拥有这样的生态观,也一直在追求生态文明。
我们从中华民族的农耕文化中,自然可以提取生态文明的素养,获得推进生态文明的动力。同时,农耕文化还能提供给农业生产经营者一种追求平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节奏,不过度汲取自然资源,保护本村的各类农业生产条件,这样就使得我国的农业生产有了长期发展的基础。
在农业孕育出来的农耕文化的基础上,我们对各类农业生产技术是有选择标准的,既能赚取收入,也能获得家庭、村庄的和谐,同时还要保有优美的环境。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应该保有我们基于农耕文化所带来的生态文明观,以及基于农耕文化所带来的对农耕技术适应性、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特征追求。农耕节庆活动使得全社会对于农耕文明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让农耕文明成为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丰厚滋养。
我对上述五个方面进行简单总结。我国在“大国小农”基本国情下建设农业强国,这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生产技术的改进,也需要经营体制的调整;不仅需要发展适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策略,也需要充分保障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生产者的权益。在文化层面上,要发扬我国农耕文化传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农业强国。我国建设农业强国,必然不是只追求农业技术的发达、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而是与农业生产能力、农业环境友好功能、农村地区绿色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联系起来的。“大国小农”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建设农业强国的特殊性的工作,也为我们开拓农业强国的发展路径提供了广泛作为的空间。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更加有系统性和战略性地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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