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来源:“新华社”)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研究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
实施方案等事项
市委书记尹力主持会议
4月8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委常委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安排》;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我市初步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尹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以首善标准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市上下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会议强调,要结合北京实际,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基层正风反腐,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最反感的作风问题、最痛恨的腐败现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工作合力,贯通党内监督和司法、审计、财会等各类监督,用好巡视巡察结果,发挥接诉即办和网络的“前哨”作用,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加强市区联动,办好跨地区、跨层级、跨领域的案件。着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以开展集中整治为契机,下力气解决一批基层的堵点、难点问题,对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同步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