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习近平主席关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
中国经济已经走过了以量的增长为中心的阶段,转而进入了强调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对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也在经过了十来年的探索后更加强调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
这里,我想重点讲一下,习近平主席在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内容,以及习近平主席在2023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宣布的有关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内容。这对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具有纲领性意义。
(一)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关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
2019年4月26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题为《齐心开创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的主旨演讲,系统阐述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具体部署。
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共建‘一带一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顺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要求,顺应各国人民过上更好日子的强烈愿望。面向未来,我们要聚焦重点、深耕细作,共同绘制精谨细腻的‘工笔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
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多边主义,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推动各方各施所长、各尽所能,通过双边合作、三方合作、多边合作等各种形式,把大家的优势和潜能充分发挥出来,聚沙成塔、积水成渊。”
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共同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我们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愿同各方共建风清气正的丝绸之路。”
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引入各方普遍支持的规则标准,推动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按照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进行,同时要尊重各国法律法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让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同时确保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性,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然后,习近平主席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我们应该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实现共同发展繁荣。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守望相助,即使相隔万水千山,也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互利共赢的康庄大道。”
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习近平主席强调:“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也是许多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有利于各国充分发挥资源禀赋,更好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联动发展。中国将同各方继续努力,构建以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我们将继续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丝路基金、各类专项投资基金的作用,发展丝路主题债券,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作。我们欢迎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多方参与实现共同受益的目标。”
关于商品、资金、技术、人员流通,习近平主席指出:“商品、资金、技术、人员流通,可以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如果人为阻断江河的流入,再大的海,迟早都有干涸的一天。我们要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我们将同更多国家商签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加强海关、税收、审计监管等领域合作,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加快推广‘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合作。我们还制定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发布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为共建‘一带一路’融资合作提供指南。中方今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各方进入中国市场搭建更广阔平台。”
关于创新,习近平主席指出:“创新就是生产力,企业赖之以强,国家赖之以盛。我们要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共同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共同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中国将继续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同各方一道推进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四大举措。我们将积极实施创新人才交流项目,未来5年支持5000人次中外方创新人才开展交流、培训、合作研究。我们还将支持各国企业合作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互联互通水平。”
关于发展问题,习近平主席指出:“发展不平衡是当今世界最大的不平衡。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要始终从发展的视角看问题,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项目选择、实施、管理的方方面面。我们要致力于加强国际发展合作,为发展中国家营造更多发展机遇和空间,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我们同各方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制定《‘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发起‘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合作倡议。我们启动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将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并同有关国家一道,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我们还将深化农业、卫生、减灾、水资源等领域合作,同联合国在发展领域加强合作,努力缩小发展差距。”
关于文明交流互鉴,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要积极架设不同文明互学互鉴的桥梁,深入开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旅游、卫生、考古等各领域人文合作,加强议会、政党、民间组织往来,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交流,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格局。未来5年,中国将邀请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党、智库、民间组织等1万名代表来华交流。我们将鼓励和支持沿线国家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民生合作,联合开展一系列环保、反腐败等领域培训项目,深化各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我们将持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等活动。我们还将设立共建‘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新闻合作联盟等机制,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
(二)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关于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重要论述
2023年10月18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题为《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的主旨演讲,提出了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
第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办好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会同各方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加快陆海新通道、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第二,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同更多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中方将每年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未来5年(2024—2028年),中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有望累计超过32万亿美元、5万亿美元。”
第三,开展务实合作。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各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融资窗口,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人民币,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项目。本届高峰论坛期间举行的企业家大会达成了972亿美元的项目合作协议。中方还将实施1000个小型民生援助项目,通过鲁班工坊等推进中外职业教育合作,并同各方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和人员安全保障。”
第四,促进绿色发展。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支持,继续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和绿色低碳专家网络。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到2030年为伙伴国开展10万人次培训。”
第五,推动科技创新。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未来5年把同各方共建的联合实验室扩大到100家,支持各国青年科学家来华短期工作。中方将在本届论坛上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愿同各国加强交流和对话,共同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第六,支持民间交往。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举办‘良渚论坛’,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文明对话。在已经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艺术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联盟的基础上,成立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第七,建设廉洁之路。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会同合作伙伴发布《‘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建立‘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同国际组织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廉洁研究和培训。”
第八,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将同共建‘一带一路’各国加强能源、税收、金融、绿色发展、减灾、反腐败、智库、媒体、文化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继续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成立高峰论坛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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