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日报报道,一朵花菇能卖多少钱?有了科技的加持,答案或许让人意想不到:最高能卖到50元。在浙江省龙游县,通过引进高校科技成果、研发新产品,浙江香满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让花菇不简单。
“市场估值不菲的科技成果,中小微企业不花一分钱就能试用。”2021年10月,浙江在全国率先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让创新之花绽放在山区26县和中小企业。据报道,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有6000多项成果支持“先用后转”实施转化,其中面向山区县成功转化超1300项。这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生动实践,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借鉴经验和样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这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如何更好地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方向。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改革引领、市场驱动、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形成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
加快改革创新,让科技成果转化不再难。“先用后转”,即科技成果“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长期以来,科技成果从试验室到实际转化应用,需要走很长的路,同时存在两方面掣肘:一是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在一线应用中遇到什么问题、产生什么效果和经济效益,难以准确掌握有关信息进行优化改进;二是在高昂转化费用之下,企业对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效果也存在疑虑。故而,常常出现科技成果“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尴尬。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近500万件,但产业化率为39.6%,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大胆推广“先用后转”模式,减少中小微企业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带来的交易成本,降低中小微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坚持市场驱动,让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早牵手”。企业是科技成果的转化地,也是科技创新的主阵地。科研成果只有紧贴企业的实际需求,才能迅速转化,实现创新价值。现在一些中小微企业存在创新资源短缺、产业基础薄弱、技术转化能力有限、人才资源匮乏、科技成果匹配度偏低等难题。而不少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虽然“高大上”,但与企业需求不匹配,难以落地见效。企业担心投了真金白银没效果,他们需要成熟的、可以直接转化为产品的技术。而高校、科研院所面临科技成果定价难、转化审批束缚等问题。企业只有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建立互信互利的信息对接渠道,让高校、科研院所为企业“量身定制”相关技术,才能打破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束之高阁”的局面,让各方“早牵手”,促成更多“细水长流”的产学研合作,形成面向未来的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才能实现“双赢”
加强制度保障,让科研人员“安心试”、中小微企业“敢于试”。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规范的流程,才能有效保障“先用后转”模式规范运行,为科技成果转化提速,也为科技成果转化去忧。出台“先用后转”的《操作指引》及相关配套政策,通过科技保险,提高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和服务能力,通过政府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据悉,浙江省经过3年的探索,已初步建立了“135”先用后转体系,即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及淘宝端为主的“一个支撑平台”,龙头企业主导、服务机构主导、地方政府主导的“三类应用场景”,以及法规政策、实施标准、保险产品、信用保障、规范合同等“五大配套机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于2022年9月出台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开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也采用“先用后转”政策,即鼓励试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更需坚持系统思维。只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科技创新意识,建立风险保障机制,才能营造更加富有活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让科技成果遍地开花,让企业和百姓共享科技红利。(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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