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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海: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3)

三、十年来,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丰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指引下,我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解决了许多过去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推动国家安全工作实现从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

第一,建立国家安全领导体制。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会议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习近平任主席,李克强、张德江任副主席,下设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2023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副主席李强、赵乐际、蔡奇出席会议。

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从顶层设计层面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

第二,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全面展开。

一是制定了国家安全相关的党内法规。2018年4月,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履行国家安全职责的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21年,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系统回答了国家安全工作“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建立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5年7月1日,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建立健全各领域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提供了总纲。同时,重要领域国家安全立法步伐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国家安全机关和全社会履行国家安全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

第三,取得了维护国家安全现实斗争的一系列胜利。面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时与势,辩证把握危与机,进行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其一,脱贫攻坚战。中国共产党秉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一代代领导集体不断探索,持续奋斗,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我国绝对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到2012年的9899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把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如期完成。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们赢得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这既是一场攸关民生民心的全面发展之战,也是百年变局下的一场攸关“国之大者”的总体安全之战,是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具体体现。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总思路和总要求,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安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

其二,疫情防控战。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2020年4月底,我国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我们不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处置了百余起聚集性疫情,成功避免了致病力较强、致死率较高的病毒株的广泛流行。2022年,我国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较短时间实现了疫情防控平稳转段,2亿多人得到诊治,近80万重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国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赢得了疫情防控战的伟大胜利,在这场转危为安、化危为机的非传统安全之战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从疫情受害国转变为最先管控疫情、率先实现经济复苏的大国,并成为助力全球抗疫的“兵工厂”。同时,及时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全面提升了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统筹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积极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为国际社会共同抗击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三,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牢牢掌握对美战略博弈的主动权。

一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保持自身发展节奏,全力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进程,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把握科技革命、产业链调整新趋势,抢占新的发展前沿和科技制高点。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安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在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工作、不断补足短板和漏洞的同时,更加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将不断上升的综合实力转化为国际影响力和实实在在的战略工具,不断加强前瞻性海外布局,积极拓展我们在网络、深海、太空、极地等新疆域的利益空间。

三是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牢牢树立大安全理念,进一步畅通周边经济循环体系。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们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对美国一系列倒行逆施、强权霸凌的极端做法进行了针锋相对、有理有力的反制,通过坚决斗争凝聚了党心和民心,鼓舞和团结了世界各国的正义进步力量。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发展先机和战略主动,塑造了相对稳定有利的外部安全环境,实现了经济的稳步发展,并在斗争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国家安全“工具箱”,补足自身的安全短板。

其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各类风险不断集聚,在高债务低增长的重压之下,世界经济蹒跚,步入了“慢经济”时代。与此同时,中国逆势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不仅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且伴随着金融业和资本市场的跨越式发展,日益成为金融大国。但是,受内外发展环境变化的影响,中国金融业在突飞猛进的同时也蕴藏着日益复杂和严峻的隐患。面对金融风险带来的严峻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卓越的政治智慧、非凡的改革勇气和深切的为民情怀,针对种种金融乱象和风险挑战果断出手,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速完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加强金融法治体系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一系列金融领域基本法及相关管理条例的修订,解决新兴金融业态带来的监管难题,力推金融领域供给侧改革,压缩影子银行规模,有效处置高风险机构,房地产市场金融化、泡沫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们直面数字经济时代新产业新领域新业态高速发展带来的新矛盾、新漏洞,着力防范化解一系列可能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安全新挑战,统筹开放与安全,有效化解资本野蛮生长产生的安全威胁,及时堵住缺口,进一步巩固发展的安全底板,彰显了将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于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的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范璧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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