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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福|穿越时空的见证:明清档案的起源与现状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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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福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副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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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代档案的存毁

现存的明清历史档案中,明代档案实际上只占了极少的一部分。比如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来说,全部馆藏量是1067万件,但明代档案只有3800多件,连馆藏量的千分之一都不到。而且明代档案也不系统、不完整,根本没有办法和馆藏的清代档案相比。但是为什么它还会合称“明清档案”呢?这个源流要追溯到20世纪初。

20世纪20年代,明清档案刚刚在社会上现身时,大家一般称它“大内档案”。鲁迅先生还写过一篇杂文,叫《谈所谓“大内档案”》。但学术界将其称为“明清史料”。例如,1924年北京大学国学门将原来整理内阁大库档案的档案整理会改名称为明清史料整理会。包括后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从李盛铎手中购买了《内阁档案》后组织整理,并在1930年开始编辑出版,出版的系列史料也叫明清史料。这是因为北京大学的国学门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等学术研究单位,将明清档案视为研究的资料,所以称为“史料”,并用“明清”来合称。

到了1934年,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修正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暂行组织条例》。这个组织条例规定了明清档案有四项职掌,其中第一条是关于明清档案实录的历史物品的整理编目事项,第二项是关于明清档案实录的历史物品的保管陈列事项。这样,在官方文件中正式提出了“明清档案”这个名称,并一直沿用至今。

下面关于明代档案我想讲三点:

第一,明朝灭亡时档案是否都毁掉了?现在通常的说法是明朝覆亡时,中央的档案在战乱中化为灰烬。现存的明朝档案是清初纂修《明史》时征集来的。清朝在纂修《明史》完成后,认为明朝档案已无用,所以销毁了大部分,只保留了极少的一部分。这是一个非常普遍且被广泛接受的说法。

这里面实际上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明朝灭亡时档案全毁了;二是清朝为了修《明史》征集了一部分档案;三是《明史》修完后,清朝又销毁了这些档案。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明朝档案就很少了。

这三个问题,逻辑上是一个递进的关系,看起来是成立的。大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通常会引用《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中的一段话,即顺治五年九月庚午(九月初九日)的谕旨,要求各衙门“将所缺年分内一应上下文移有关政事者,作速开送礼部”,以备纂修《明史》。但实际上这个谕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或收到预期的效果。

到了康熙四年的时候,清朝再次重申了征集档案的命令。康熙四年八月十六日,谕礼部提到:“今纂修明史,缺天启四年、七年实录及崇祯元年以后事迹,著在内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在外督抚镇按及都布按三司等衙门将所缺年分内一应上下文移有关政事者,作速开送礼部,汇送内院,以备纂修。”这条谕旨表明,清初时明朝档案史料并不缺乏,只是天启四年、七年和崇祯一朝的史料有所缺失。这说明明朝灭亡后,尽管经历了一些破坏,如李自成入宫的冲击,但明朝绝大多数的档案都得以保存。

然而,问题在于,后来人们在引用这条史料时加入了主观臆测,甚至对史料进行了改动。例如,有人将这条谕旨的时间范围扩大到了整个明代,导致了误读和误解。实际上,明朝灭亡时,其档案并未被销毁。

第二,关于《明史》纂修完成后,清朝是否销毁了这些档案。我们知道,《明史》的纂修从顺治二年开始,一直持续到乾隆元年才告竣,历时长达九十年。之后,乾隆皇帝又命令纂修《明史纲目》,直到乾隆四十二年才完成。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明代档案史料作为支撑。因此,可以推断,《明史》修完后,这些档案并没有被立即销毁。查阅《清实录》等清代文献档案,也未见有销毁明代档案的记载。

第三,关于明朝档案的现存情况。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是保存明朝档案较为集中的单位之一,目前明朝档案全宗共有三类、3846件。此外,还有一些重要的明朝档案并未归入全宗,如《大明混一图》和《赤道南北两总星图》等。尽管如此,总体来说,明朝档案的保存数量仍然相对较少。

二、清代档案的毁损散失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有1000多万件清代中央国家机关的档案。除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以外,全国各地各类的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以及一些民间的收藏部门也保存着大约1000万件的档案。这样算来,整个存世的清代档案大约有2000多万件。

关于清代档案的损毁,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中央档案和地方档案两部分来讨论。首先,关于清代中央档案的损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清朝政府的销毁。特别是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由于内阁大库红本库年久失修,即将倒塌,需要进行维修。大学士李鸿章等人奏请将那些潮湿、霉烂的副本拣出,并派人运往空置之处焚化,以清理库储。但据当时的档案记载,这些人在执行时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他们实际上将一些比较完整的档案也一并销毁了。据统计,当时总共销毁了内阁红本及当簿4500捆,这些档案并非都是破损不堪的。

第二,销毁对自己不利的档案。例如,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慈禧太后在西安发布了一个诏谕,称要销毁一些对她不利的谕旨。她将这些谕旨说成是别人肆意妄传的,并非她的本意,以此撇清自己的责任。这些被销毁的谕旨数量虽然不多,但其中包含了非常重要的历史信息。

第三,战争的劫难。近代战争对清代档案的损毁尤为严重。例如,在1860年的火烧圆明园事件中,虽然圆明园内的图书文献和档案资料遭受了重大损失,但军机处值房的档案却被及时抢救出来。然而,在庚子事变中,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除了宫中和紫禁城内的内阁军机处档案得以保存外,各部院衙门积攒了200多年的档案基本上都被焚毁了。

我们举两个档案损毁的例子。首先是理藩院,大小房间179间,光绪二十六年兵变后大多被毁,档案被焚。理藩院为重建档案,要求各地蒙古王公和回部衙门重新抄录原有档案。另一例是礼部,其500余间房屋被洋兵占据,除堂印外,其余印信、档案等全部丢失。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皇史宬(保存实录、圣训的清代皇家典籍库)也遭破坏,部分实录和圣训丢失或损坏。李鸿章查访后,清政府重新抄写了这些档案。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接管了部分清朝档案,但吏部、礼部、都察院等因职能变化,档案流失严重。例如,吏部现存档案4757件,礼部2700多件,都察院仅237件。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王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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