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

[中图分类号] D261.4;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4)06-0029-0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升纪律素养和职业素养,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党的基层组织要从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服务四个重要环节入手,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注重抓好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是解决党性不纯、党风不正、党纪不严问题,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实践表明,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经过长期自觉的修养和锻炼才能养成。因此,党的基层组织要加强党员教育,引导党员认真改造世界观,帮助党员牢固树立党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纪律意识,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

加强理论学习。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学习贯彻落实,深切感受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伟力和实践伟力,把自己锻造成为党的创新理论的自觉捍卫者和忠实执行者。更加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党员意识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精神不振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党性意识不强、作风不正、纪律意识不强的表现,需要下大功夫、花大气力加以解决。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经常想想自己作为党员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想想党对自己的培养和期望,经常想想自己面对党旗的庄严宣誓,不断增强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意识。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坚决与损害党的事业的言行作斗争,为党旗增辉,为党徽添彩。

加强党纪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加强党纪教育是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党员纪律素养的必要环节。要经常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当前,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自觉守住纪律“底线”,远离违反党纪“红线”。

加强典型激励教育与警示教育。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共产党员。他们以高尚的人格、先进的思想和模范的行动感染和教育人们,树立了不朽的丰碑。当然,在党内也出现了一些损害党的声誉、败坏党的风气的反面典型,给党的事业造成巨大伤害。古人云: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时时处处用先进的事迹激励自己,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榜样查不足,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与此同时,要用反面典型警示广大党员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注重抓好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通过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手段对党员的不端行为进行规范,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重要手段。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民主集中制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历史经验证明,能否坚持和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大是大非问题。要不断强化民主集中制意识,努力在党内生活和各项工作实践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水平,以集体的智慧弥补个人智慧的不足。要严格程序规定,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好“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认真落实好“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认真落实好“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是保证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落实党章规定的客观要求。坚持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定期分析党员队伍建设的形势,及时发现不良倾向和存在的思想苗头,做到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保证党员思想不失控、党的组织不失控、管理不失控。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对领导干部来讲,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性管理的有效手段。一般情况下,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小组点评、民主测评、支部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表现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地给予组织处置。

注重抓好党员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强化党员监督,对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员干部政治上坚定可靠。政治监督是具体的,而不是空泛的。要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政治监督说到底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监督,要注重在执行重大任务中检验党员干部的政治表现。

强化组织监督,确保教育监督管理坚强有力。组织监督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进行监督;二是通过纪检监察组织直接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要对每一名党员进行监督,不能搞特殊化。纪检监察组织应按照程序和规定行使好监督权力,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防止出现“牛栏关猫”现象。同时,从事监督的干部要不断增强监督的正气、底气、勇气,坚决杜绝“只栽花不栽刺”的好人主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庸俗哲学。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自觉做到任凭风浪打、稳坐钓鱼台,当好扶正祛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当好公正无私问责处置的“审判员”。

强化群众监督,确保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党员生活在群众之中,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群众看得最清楚。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监督的有效方式。要广开言路,善纳群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尤其是“一把手”,要真正树立民主意识,注重倾听群众呼声,虚心接受群众批评,经常对照群众意见反思自己,纠正错误,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善于挖掘和利用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智慧和正能量,善于从“东家长、西家短”中发现问题。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让群众监督有章可循,并使群众监督在工作决策、干部使用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

强化舆论监督,确保监督产生无形的压力。舆论监督是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舆论监督具有群众性、公开性和时效性的特点,虽不具备法律监督、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的刚性特征,但可以产生强大的无形力量,促使行为偏差主体强化自律,或推动组织出台相应的措施。将舆论监督运用于党员监督,能够起到专门监督机关起不到的作用。实践证明,不少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是通过舆论监督发现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发挥监督功能。同时,要从法纪上、制度上扫除影响舆论监督工作开展的障碍,积极支持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共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注重抓好党员服务

抓好党员服务是确保党员正确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重要保障,是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一环。高质量的党员服务,对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认同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让党员在参与党内事务中感受自身的价值和作用。保障党员权利的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党章规定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拥有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和党内控告权等权利。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领导,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担负起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关注党员的合理诉求。密切关注党员的个人发展和需求,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时刻关心党员的工作生活,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对困难党员及时帮扶。不断优化党组织服务。在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方建立党组织服务网点,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党员群众需要的、力所能及的各类服务。与此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党组织服务平台、开通服务热线等,方便党员群众反映问题和需求,及时帮助解决。

关注党员的归属需求。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力争把问题谈够、把原因谈透,谈出团结、谈出友谊、谈出凝聚力和战斗力。善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员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作者简介:田明选,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0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