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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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亲和源康养中心,老人们在练习画画。新华社记者 徐速绘 摄

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当前,我国城乡老龄化差距不断拉大,农村老龄化程度更高。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服务网络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与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还有不小差距。要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功能,支持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支持县域公办养老机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依法组成服务联合体,推动连锁化、品牌化、集约化运营。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加村级养老服务点,依托有条件的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开办老年食堂。县域内公办养老机构上一年度平均入住率低于所在省份公办养老机构整体平均入住率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效率。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服务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消防、医疗、食品等安全底线要求,鼓励利用智能定位、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打通就医绿色通道,完善乡镇医疗机构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支持医疗机构执业医师、乡村医生到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老年人家庭巡诊。实施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重点提升乡村医生对主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能力。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农村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生活,关键在于调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将农村养老服务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激发村集体和村民发展养老服务内生动力,有条件的村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可将集体经营收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成立以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互助服务队。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推广“志愿+信用”、“积分超市”等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 (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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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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