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理论网: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哲学底蕴探微

中国理论网: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哲学底蕴探微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推动反腐败斗争生动实践中总结形成的规律性认识,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为以党的自我革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系列重要论述,既讲“为什么”、又讲“怎么干”,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处处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光辉,充分体现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创性贡献。

一、实践论底蕴:着眼继承和创新相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源泉和动力,也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腐败发生机理、深刻把握管党治党规律和清醒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三不腐”理念并非一经形成便不再改变,而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持续实践不断深化和成熟。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雷霆万钧之势坚持不懈推进反腐败斗争,从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到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2],到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正式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3],再到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强调一体推进“三不腐”成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最后到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正式把一体推进“三不腐”写入党章。由此可见,“三不腐”的理念演变明确体现出我们党对腐败问题阶段性特征和发展变化趋势、对反腐败斗争规律和有效手段的认识深化,充分表明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一个动态推进的实践过程。

二、价值论底蕴:体现目的和手段相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实现目的必须依靠手段,而一切手段首先就应当是目的。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以实现人民利益为己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等重大论断,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历史和实践已经无数次证明:腐败是人民的死敌。反腐败斗争必须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必须始终坚定人民立场,一体推进“三不腐”蕴含着将人民的信赖与支持制度化、体系化的行动必然。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为我们党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率提出了“第二个答案”,其根本目的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推动以人民为中心进行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集中彰显为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习近平总书记曾无数次告诫全党,“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4],脱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危险,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5],更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三、方法论底蕴:坚持部分和整体相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整体和部分相互依赖,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不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现了系统思维,既要把握“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道德教化作用,更要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这个整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关系,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叠加效应。细而观之,“不敢腐”是前提,侧重于强调严厉的惩治震慑功能,框限行为主体不敢触碰底线和红线,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前提条件。“不能腐”是保障,侧重于完善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不敢腐”、“不想腐”提供支撑。“不想腐”是根本,侧重于思想引导和道德教化,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行为主体的贪腐念想,为“不敢腐”、“不能腐”筑牢思想防线。与此同时,“三不腐”作为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整体,在一体推进过程中要注重“一体”的整体性功能发挥,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发挥纪律、制度、道德的各自优势并转化成为反腐败的整体效能,持续提升“三不腐”的制度约束力、惩治震慑力与教育感召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矛盾论底蕴:推动内因和外因相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本,外因最终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对社会个体而言,内因是一个人的内在思想品质,外因则是外部环境的影响。由此聚焦到腐败这个现象,内因来自贪腐者自身的思想防线崩塌和宗旨意识淡化,外因则源于外部环境诱惑以及制度漏洞导致的权力失控。“三不腐”是一个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既各具优势又相辅相成,体现了内因和外因、客观和主观、治标与治本的多重辩证逻辑。其中,“不敢”和“不能”属于外因、客观和治标的范畴,“不想”依靠思想觉悟,属于内因、主观和治本的范畴。之所以推进“三不腐”需要“一体”化统筹,原因就在于既不能片面侧重“不敢”“不能”震慑约束的外因作用而忽视个体“不想”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仅仅依靠党员干部自律而弱化惩治力度,这都不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无法做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所以,着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反腐败斗争既要发挥内因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也要同时发挥外因的保障性、因素性作用,从整体视域下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周期管理”的要求,实现外在惩治和内在预防、高线引导和底线约束、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的辩证统一,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管控、全方位预防、全流程监督、全要素覆盖。

作者简介:姜长宝,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任俊霞,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党建》2013年第2期。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3页。

[3]《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页。

[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5]《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7页。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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