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新质生产力要求 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对标新质生产力要求 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 D616; D9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4)05-0036-04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知识更新和技术迭代势头迅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全链条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才能更好掌握科技竞争主动权。对标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趋势,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定能增强全国人民探索未知、锐意创新的勇气,意气风发迈向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

突出战略导向,以高价值专利培育为主线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工作

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高效保障和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是由颠覆性技术突破、生产要素配置方式重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作为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的规模、结构、质量直接决定新质生产力的生成过程。激发以高价值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创造过程是实现从0到1的过程,也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过程,更是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过程。所谓高价值专利,是指能够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的专利。目前,明确纳入我国高价值发明专利统计范围的发明专利有五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新质生产力在结构承载上由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所主导,肩负着提升国家科技实力、占领产业创新制高点的战略任务。只有对标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持续优化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法治保障和政策措施,才能不断开辟新赛道,从源头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这就需要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依托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委员会等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提升重点领域和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助力关键技术的突破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建立包括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保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不能在新赛道上掉队。突出战略导向,对标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以高价值专利培育为主线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工作。通过健全平台体系、引导多元资源投入,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断完善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推动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跃升。依托优势学科领域、新型研发机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等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高价值专利布局及储备。建立健全企业家科技咨询制度,充分听取各类创新主体意见,提高专利导航等政策制定的前瞻性,不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头雁”效应,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合体,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优势产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打造更多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互促共建的落地场景,以专利产业化促进重点产业强链增效。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完善知识产权顶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育体系。顶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智力来源。树立“能力本位”的顶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准,在已布局未来技术学院的综合性大学,建立未来技术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合作办学机制,满足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对顶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搭建交叉学科研究平台和协同创新基础平台,实现“教育—科技—人才”高水平良性循环。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和发明人的奖励力度,建立充分体现知识价值、技术技能等创新要素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层面,牢固树立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的鲜明导向。

突出效益导向,推动形成自主创新与产业升级互动演进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机制在于系统内各要素的协同与集聚,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融合发展。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塑造“以新促质”新动能。知识产权的有效转化和应用对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至关重要。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有助于激发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产业升级也将带动知识产权的提质扩容。这种双向联动、互促演进的态势,在新领域新业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比如,我国固态电池全球专利申请量连续5年年均增长20.8%,增速位列全球第一。在大规模专利技术的支撑下,2023年电动汽车、锂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等“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应当看到,虽然我国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各类创新主体之间的协调性还存在不足,中小企业参与融通创新的深度还有待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经济效益还不够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仍然存在转化机制不畅、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因此,只有对标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将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创新成果推向市场,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才能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同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

以数智化赋能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需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治理的强链补链延链作用。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为新型工业化提供新动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微观主体。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加强大科学装置、大数据、算力设施等前沿领域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研究,推动产业集群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有助于发挥市场需求对于技术迭代和普及的决定性导向作用。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打通转化运用堵点,激发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为科研人员转化运用专利技术减负松绑。强化发明创造产业转化激励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推广普及有利于成果运用特别是专利转化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以高价值专利拥有数量为标准筛选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按需匹配知识产权、产业、金融等惠企政策,探索以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路径。

突出问题导向,构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人工智能技术的突飞猛进正在推动社会从“万物互联”进入“万物智联”时代,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强劲动能。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风险挑战。尤其是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在商业秘密与数据保护、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亟待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研发投入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有助于降低企业研发的成本和风险,更好激发创新主体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因此,要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修订和细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前瞻开展涉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领域司法制度、裁判规则等的探索研究,健全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的司法保护机制。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科学合理保护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与应用过程中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励、规范和引导人工智能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引导产业新赛道规范有序运行。面对全球产业链断裂重构和知识产权治理“碎片化”趋势,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与执法体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与执法体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完善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的保护,细化技术秘密内涵边界、审理程序、举证规则等。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扩大侵权主体范围,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技术岗位人员、管理人员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检察机关应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芯片制造、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种业安全、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大对战略前沿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中国商标品牌全球推介力度,帮助企业更好“走出去”“引进来”。加大涉外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依法管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推动我国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家的知识产权对话,达成符合大多数国家利益的规则共识、构建互惠共赢的知识产权话语体系。

突出需求导向,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

突出需求导向,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推动各种创新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不仅能为创新主体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还可以提高相关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声誉。这有助于增进国际合作,实现互信互利,从而吸引投资,创造合作机会。初创企业成长壮大不仅需要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环境条件,而且还需要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提高知识产权流动性。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抵押、交易融资和租赁等活动,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国民经济“毛细血管”的创新创造活力。

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不断满足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强化知识产权普惠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落实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建立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及“走出去”企业的知识产权数据挖掘、整合和关联分析服务,做好信息推送、专利导航、产业专利发展态势分析、风险预警、海外维权等服务。构筑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风险投资体系,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企业研发,探索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稳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搭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风投机构的合作网络,加强银行、担保、服务机构等协同合作和资源整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我国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战略研究”〈项目编号:21&ZD164〉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2.

(作者简介:马一德,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天舒,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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