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乡风文明为乡村振兴“增颜”

培育乡风文明为乡村振兴“增颜”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3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提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

在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第五部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中指出,要“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以乡风文明为“三农”高质量发展“增颜”。

乡风,是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风俗、风尚,其内涵是乡民普遍认同并遵守的生存方式、生活习惯、人际交往方式,涵盖着一个地方生态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等地域性文化。如何使得乡风文明起来,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基层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意义重大。这就要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加大治理力度,做好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工作,在铸魂塑形中释放移风易俗的内在魅力。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而乡风民俗不仅反映了人民物质精神生活,更是反映地方发展、社情民情、时代风貌的窗口。有优良的社会好风尚,才会有文明新风。唯有不断摒弃陋习,才会不断促进乡村文明进步。而乡村治理需要充分尊重乡村本位和农民主体地位,提升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从而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生发激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涵养好文明乡风,在很大程度上,农民的素质决定文明的水平和质量。诚然,“三农”问题,就是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多元化的社会现实,有效的乡村善治,需要探索与时俱进的乡村治理新策略,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的乡村治理模式,让广大村民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加大“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与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新风尚充盈滋润每一个乡村、家庭。

万民乡风,旦暮利之。以乡风文明为“三农”高质量发展“增颜”,涵养好文明乡风,让移风易俗新风劲。相信,只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就能使广大干部群众逐步提高对移风易俗的认识,改变陈规陋习,弘扬移风易俗好风尚,筑牢乡村文化供给端,为阔步走在乡村振兴道路上提供精神动力,让移风易俗的春风浸润村风、民风、家风,在百姓心里“开了花”。(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委组织部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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