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将迎来第32个全国消防日,今年消防日的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部署11月份在全国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通知》强调,要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倒逼火灾隐患整改。
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火灾警情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接报火灾55万起,死亡959人,受伤1311人,直接财产损失39.4亿元。每一起火灾事故都令人痛心疾首,痛定思痛,每个人都应时时处处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一些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看似“偶然”,带有突发性、意外性、复杂性的特点,实则有一定的“必然性”;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日常被忽视的隐患、潜藏于不负责任的细节。
安全重于泰山,防患胜于救灾。防隐患、查隐患、除隐患是防范火灾、守护人民幸福生活的必要之举。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堵塞监管漏洞,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强化科技支撑,做到关口前移、防治并举、责任明晰、形成闭环,聚焦医疗卫生、校外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防控重点,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经营性自建房和景区酒店、民宿场所等重要场所,加强违规火电气焊等领域风险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面开展消防领域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查处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防范为先,治小灭早,有效化解各类影响消防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坚决守牢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底线。
筑牢“防火隔离墙”。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范责任体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各责任主体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把该落实落细的措施落下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夯实消防管理基础,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不仅关乎生命健康,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全社会成员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每个人都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居“安”思危,从培养意识开始,从遵守规则着手,筑牢防风险、保安全的“防火墙”,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安全环境,为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青岛市审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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