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雄安新区建设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是相比于当年建设深圳特区和浦东新区,雄安新区处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人口增长速度以及城镇化速度均放缓的大背景之下,凝聚人口等要素资源难度不断加大,因此,除了依靠政府力量承接北京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总部等非首都功能疏解外,加大市场化导入人口和企业就变得非常重要,需要出台能够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各项激励政策。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用好中央赋予新区的先行先试权和优惠政策,形成有效激发要素活力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二是现阶段的大规模建设和承接疏解,都需要持续的大量建设基金投入,目前仅靠雄安建设投资集团这一平台融资及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显然是不够的,因此需要尽快形成一个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三是需要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处理好雄安新区自身发展和周边地区的关系,推进同周边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处理好原居民和新移民的关系,营造相互融合、更加和谐的共生发展环境,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均衡布局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让新老居民公平共享雄安新区发展成果。
二、如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雄安新区建设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作为
1.优化区域现代产业分工体系,促进高质量的经济一体化发展,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形成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
围绕京津冀三地的比较优势与发展基础,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合作,推动产业升级转移和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应分别按照“知识型+服务型”、“加工型+服务型”和“资源型+加工型+服务型”的发展定位来构筑各自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加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关键是要建立起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衔接,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同时,需要继续完善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围绕产业合作的关键领域加强协同创新。
第二,进一步融合创新链、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产业链保障能力和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构建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经济增长模式。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形成更具创新力和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以“三城两翼一区”以及京津冀主要园区为主要空间载体,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模式。
第三,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构建基于创新链的产业分工体系,加快形成多中心、网络化产业格局。基于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形成“研发在中心,制造在外围”的京津冀产业分工格局。
第四,强化北京在京津冀协同创新中的辐射带动作用。针对北京的对外技术交易有90%流向津冀以外地区,2021年北京向津冀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及占对外省市的比例下降到只占8.06%。主要原因在于北京的创新结构与津冀的产业结构不够匹配,创新链和产业链缺乏有效链接,导致北京的创新成果大部分在津冀地区以外转化,影响了北京对津冀的辐射引领。因此,加强北京对津冀的创新辐射的关键是要建立起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衔接,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同时,也需要继续完善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围绕产业合作的关键领域加强协同创新。
2.构建“一心、三核、三带、多园区”的区域科技创新格局和市域“三城两翼一区”的协同创新模式
第一,围绕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目标,完善两市一省科技创新功能定位。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和科技园区布局,建设京津冀科技创新“一心、三核、三带、多园区”,形成中心引领、三核驱动、三带辐射、多园支撑和优势互补、对接产业的区域科技创新格局。“一心”即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三核”分别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研发和知识服务核心区,天津滨海高新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核心区,河北雄安新区全球创新高地;“三带”即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带、沿海现代工业技术创新示范带、环京津绿色发展创新创业带;“多园区”即以中关村自创区为依托,共建或协同推进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等科技园区。
第二,构建市域“三城两翼一区”协同创新模式。“三城”包括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和未来科学城,“一区”则为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 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三城”和“一区”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创新条件优厚,应充分发挥创新策源地的溢出和带动作用,成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核心和引领者。“两翼”即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其功能为首都科技创新功能的拓展地,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重要节点。其中,北京城市副中心重点拓展首都科技创新核心功能,通过“同城化”的模式,在北京市域内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布局,成为北京市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有效支撑。雄安新区则面向整个京津冀区域,以“一体化”模式,建设独立的科技创新城市,从而辐射带动整个京津冀地区的创新发展。“三城两翼一区”之间实现错位发展、分工协作,共同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内核。
3.完善生态协同治理机制,加大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力度,加快推进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建设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力度,加快实现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的整体定位。
第一,发挥市场作用,合理配置生态资源。建立区域层面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台账,对生态资源进行产权界定,继续推动碳排放权、水权和排污权交易市场试点改革工作,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和高效配置。
第二,建立健全区域性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通过设立区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政策补偿与资金补偿相结合等方式,完善区域生态补偿制度,确保资源输出和生态治理地区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补偿,从而实现区域生态治理的可持续性。推动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协同立法;推动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生态资源的合理调配和高效利用;探索区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第三,积极应对贴边蔓延问题,加强京津冀交界地区的合理管控。北京东南部交界地区贴边发展密度较高,需要加强统一规划和管控。严格避免连片开发,坚决遏制无序蔓延。北京西北部延庆区和怀来县、房山区和涞水县的交界处人口密度较高,高密度的贴边建设对交界处的官厅水库和拒马河等水源保护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压力。北京东南部大兴区和固安县交界地区近年来人口密度提高较大,贴边发展有强化趋势,值得关注。延庆区和怀来县及房山区和涞水县的交界处的人口密度提高显著,过度开发给生态保育带来的影响还没有被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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