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体系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体系,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形象地说,就是“抱团取暖”“肉烂在锅里”。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属于农村内部处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现在是市场经济,农业农村经济必然同外部发生联系。那么,如何在市场竞争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即如何为广大农民服务,提高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在这部分主要阐释这一问题。
20世纪80年代初,“大包干”经验在全国农村推广后,由于“统”的功能没有发挥作用,普遍出现了小农户进入市场难的现象,谷贱伤农,甚至一些农户还出现了“勤劳”致贫的问题。也就是说,农民辛苦半天,但由于产量过剩,产品售价低于成本,从而亏本。为了破解这些农村改革后出现的新难题,1990年中央首次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991年提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十多年来,围绕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展开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有益经验,其中两条经验被有关部门认可并作为制度性成果普遍推广:一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两条经验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并没有彻底解决小农户进入市场难的问题。
具体来看,一是农业产业化经营。20世纪90年代,山东省在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先进经验。当时,山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是“公司+农户”,也就是民营企业与小农户签订生产收购合同,也叫“订单农业”。这一模式对推广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产品出口起到巨大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缺陷,主要体现在:一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无法均衡地实现利益共享,往往农户得到的较少;二是大多数农户无法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三是这一模式在粮食生产领域很少见;四是,在这一模式中,大多数龙头企业都是亏本的。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要有五户以上农民凭身份证,到工商局表达共同从事某种生产经营项目(或种植业或养殖业或其他)的愿望,自行确定一个商号,即可登记注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国已有220多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但是,一些小农户在加入某个专业合作社后,仍然没有得到社会化服务,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不具优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名而无其实,沦为“僵尸合作社”。
对于小农户进入市场难的问题,2001年,习近平同志在其博士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中,旗帜鲜明地提出:“要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路子”,“只有将农民组织起来,才能使农民尽快安全、顺利地进入国内外市场,并能够有效地降低进入市场的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那么,如何将农民组织起来?可以说,就是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习近平同志在论文中提出:“要发展农民的横向与纵向联合……把生产职能与流通职能融为一体……发展跨乡、县的地区联合,组建大规模的中心合作社。”可以说,“三位一体”的构想由此应运而生。经过不断探索实践,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体系的历程。2006年初,在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时任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首次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不久,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宣告成立。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在瑞安召开全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习近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肯定了瑞安的探索实践,部署了在更大范围开展“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工作。之后,“三位一体”改革在浙江18个县(市、区)展开试点。虽然“三位一体”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并因此延缓了改革的步伐。可见,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
2014年7月24日,在纪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供销合作社要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功能的重新定位。
2015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这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治功能的重新定位。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宗旨,持续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可见,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一定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三位一体”改革,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建立了南区合作社。毛泽东同志在《组织起来》一文中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同时还指出:“除了这种集体互助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外,还有三种形式的合作社,这就是延安南区合作社式的包括生产合作、消费合作、运输合作(运盐)、信用合作的综合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运盐队)以及手工业合作社。”
总之,从这一系列改革实践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优势在于:一是为农民提供的服务,从生产到生活,从“摇篮到天堂”;二是各项业务可以相互支撑;三是实现农村全覆盖、全国成体系;四是推进三产融合,改进乡村治理;五是以金融为支撑,发展合作金融;六是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提供支撑;七是农业生产者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目前,加快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要结合中国实际,借鉴外国好的经验。从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发展看,日本农业协同组织、韩国农业协同组合、中国台湾地区农会做得都比较成功。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靠着这样高度组织化的农业经营体制,做到了城乡居民收入均等、农产品质量较好、财政和金融资金利用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较高,实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这类综合性农民合作社体系,让小农户交易成本降到最低,而分享得利益最多。由此,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基尼系数也较小。
从我国发展实践看,内蒙古的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还是做得比较成功的。尤其是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的经棚镇,探索走出一条党建引领下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的新路子。借鉴瑞安经验,经棚镇党委创新组织全镇1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市级龙头企业、50个家庭农场,共同搭建了覆盖全镇5600户农户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平台以经棚镇农业发展合作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为主体、以经棚镇基层供销社为运营中心,在党组织引领下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为镇域内农户提供生产生活、农民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全方位、立体化服务。经过一年的探索,2019年9月10日,联合会正式揭牌。
联合会,在生产合作方面,主要开展机械代耕代收、土地托管、政策信息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在供销合作方面,主要开展生产资料、生活用品统一采购、集中配送等供给下行服务和农产品统一销售上行服务;在信用合作方面,主要开展社员内部金融互助业务,支持社员生产、生活消费资金需求。比如,联合会把撂荒的土地整合起来,并组织了200多个农机手,对这些土地进行委托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简单地说,就是你委托别人来种你的地,地里的收成在扣除相应的生产资料和人工服务之后,剩下的还都归你。而且,由联合会或种地人自负盈亏。这样,不仅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而且还实现了农民增收。
由此可见,广大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比如,合作社以社员的购买需求开展集中采购,以批发价购入,以零售价卖出,中间的利润由合作社进行分配。以经棚镇为例。联合会,也就是镇级集体分得23%,村级集体分得22%,村干部分得15%,而剩下的40%归社员。也就是说,谁买的多、卖的多,就分得多。我们看,农户到合作社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不仅送货上门,还会分到40%的购销利差,这已是相当实惠了。另外,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额度,23%、22%、15%、40%,这些都是经过反复讨论的,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
总之,联合会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对联合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构建村集体与农民群众新的经济合作组织,把碎片化的资源要素整合起来,抱团发展、规模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致力于实现乡村振兴,走共同富裕之路。由此可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到农民生产生活中,就是要为农民服务、为农民省钱、助农民赚钱。只有这样,才能带领群众同频共振,实现乡村振兴。
综上而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必须勇于解放思想,破除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制造的私有化教条,坚定不移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为了便于大家学习,我把本次讲课内容归纳为三个关键词,即党的领导、双层经营、三位一体。最后,祝愿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不断发展壮大。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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