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微民生”的概念与内涵
(一)“微民生”概念
虽然在学术、政策等领域没有关于“微民生”的准确定义,但是结合实际调研来看,“微民生”应与“微更新”、“微空间”等规划视角概念相联,因为从设施、空间角度看,它们是承载“微民生”、“微服务”的实体性载体。
1.“微更新”
1994年,吴良镛在《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一书中提出,要“采用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小规模改造与整治方面的研究,探索“小而灵活”的城市更新。这里给我们的启示有两个方面,即“小而灵活”和“较小的尺度”。
2.“微空间”
有相关学者研究指出,我国城市已进入存量建设时期,“微更新”与“微改造”也将是城市建设的一种有效措施。“微”即“小”,是一种相对的尺度、关系概念,是“具体的、与日常生活实践更贴近的空间”。也就是说,“微空间”强调的是“尺度较小、主要服务于城市居民,在布局、功能、形态等方面承载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
3.“微民生”
通过对“微更新”、“微空间”的介绍,对于“微民生”,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可以参考“小而灵活”、“微小的方式”、“较小的尺度”等“微更新”、“微空间”的特征;二是与“微空间”体现物理性、实体性不同,“微民生”更多体现的是社会性、服务性。
“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也要涉及“微”的层面,聚焦较小尺寸,以“七有”、“五性”需求驱动为导向,具有一般标准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特征,既兼顾存量标准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修补,又兼顾街道乡镇级、社区级、小区级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可能是标准的,也可能是非标准的)增量新建,在修补、新建过程中密切结合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治理动态去实施,实现织补、填充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与不足,以满足群众对基本、品质、个性化生活服务便利性的需要。
(二)“微民生”内涵
第一,以“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为抓手,是促进标准民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内涵式发展的重大突破。第二,以“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为载体,是实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工作方式转变的重大改革。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转向”中,就包括“从城市管理转向超大城市治理”。从这个层面来讲,我们需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从而实现供给和需求的精确匹配。第三,以“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为平台,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创新。倡导共同谋划、共同治理、共同享有,广泛动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及居民群众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我认为,实际上就是我们要唱好服务与治理的“二人转”。
(三)“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的基本内容
“微民生”服务设施布局应是分层、分类的。从分层角度看,可分为街道、社区、小区三个层次。从分类角度看,按照满足群众多层多样需求而言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基础类,这是保基本的,满足全口径居民群众、全方位基本生活需求的体系,涵盖群众的老幼托管、就餐买菜、医疗就诊、政务服务、安全保障等高频活动服务要素;二是品质类,这是促提升的,满足居民群众品质性生活需求的体系,包括文化休闲、体育锻炼、教育培训等各项生活服务要素;三是特色类,这是强调个性化的,根据街区类型不同、人口结构不同,满足群众特色生活需求的体系,如针对老龄人口群体、幼儿群体、文化艺术群体、国际人才群体等织补、新增特色生活服务要素。同时,注重就近便利性、相邻互补性、共享使用性等特征。未来,要根据街区类型、人口结构等方面,因地制宜布局“微民生”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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