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是“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规定:“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规定:“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规定:“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规定:“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是“附则”。
这部分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充分施展才华,让作风飘浮、哗众取宠的干部无以表功、受到贬责”,“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条例》的颁布,为党的干部工作做了理论上、实践上的准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工作也好,人才工作也好,本质上都是用人问题,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关键是要把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建设强。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建设好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有用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光有思路和部署,没有优秀的人来干,那也难以成事”。我们党就是要把这些优秀的人才选拔、运用到重要岗位,这样才能够应变局、开新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此时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要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队伍建设落实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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