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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坤: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

3.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

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有问题要依靠法律来解决,要让人民群众有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要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领域,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从国内来看,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那么怎么办?就是要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从国际来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70后、80后、90后、00后,他们走出去看世界之前,中国已经可以平视这个世界了,也不像我们当年那么‘土’了……”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同时,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此外,中国打击外逃贪官,也需要国际执法合作。

4.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截至2021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82件、行政法规610件、地方性法规1.2万件。我们的法律已经制定出来了,我们已经有法可依了,那么现在,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立法的要求高了,这也要求我们要科学立法。

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为什么遭到破坏?《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5.法治理论上存在误区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我们必须要同西方错误思想划清界限,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行使审判权和西方的“司法独立”完全是两个概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

1.奠定基础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

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2.初步形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第三部分是“关于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一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这些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一阶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国进行思考和论述。2014年10月23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了目标和任务,那么这些目标和任务谁来实现和推动?要靠三支队伍——立法、执法、司法这三支队伍,当然也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基本形成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个坚持”,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这“十个坚持”,一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两个坚持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也就是我们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四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要实现的目标。五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工作布局。六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七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八是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九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十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都是重点任务。

4.全面形成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强国际法治领域合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什么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也就是“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相比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十个坚持”,增加了两个方面,一是增加了“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增加了“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减少了一条内容,也就是“十个坚持”中的第八个——“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这一条在“十一个坚持”中虽然没有单列一条,但是融入了其他内容中。此外,将“十个坚持”中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改为“十一个坚持”中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中,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改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增加了“革命化”。

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既是一以贯之,又不断完善和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形成过程,才能更好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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