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亚文化透视与引导(2)

青年亚文化透视与引导(2)

引导青年亚文化健康发展

因此,直面矛盾,回应青年诉求,保障青年权益,从根本上遏制青年亚文化中的负面因素,这是国家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国家和地方应充分重视并回应青年群体的利益诉求,出台更多专门针对青年群体的政策措施并给予实际支持,为青年发展搭建起更好更大的平台;通过构建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为青年的努力与奋斗提供强有力的秩序保障,助力青年在社会竞争压力下茁壮成长成才;利用好共青团这一联结党和青年的桥梁与纽带,充分发挥其紧密联系青年的优势,积极融入青年的生活世界与精神世界,充分了解青年发展的实际情况,回应青年的困难与诉求。

融入创新,消解青年亚文化中的负面因素。事实上,青年亚文化与创新文化往往相伴而行,亚文化本质上就是青年群体的文化创新,创新又往往与经济增长和商业模式紧密相连。此外,根据美国学者迪克·赫伯迪格的观点,对于亚文化进行适度的商业开发有利于主流文化对其进行“收编”,从而降低其负面效应。从积极的角度看,青年亚文化的出现及其所带来的“网络狂欢”反映出当代青年富有创造力与想象力、勇于自嘲、善于利用互联网等优势特点,如果这些特质得到正确引导和积极发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丧文化”所带来的隐性危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壮大。应该意识到,青年亚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青年亚文化不会形成与主流文化分庭抗礼乃至颠覆主流文化的力量,在形形色色的青年亚文化形态中,虽然存在着消极和病态的部分,但同时也有许多积极的、活跃的、充满创意的因素。针对包含这些因素的青年亚文化,政府应当出面肯定和鼓励,并投资购买服务,将其变成创新创业的创意和元素,促进文化产品的多元性和丰富性,从根本上消解精神世界的娱乐性和商品性。反过来,这部分亚文化也能够促进主流文化不断反省、调整、更新,从而成为一股优化社会总体文化结构的力量。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要严防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谋取利益、赚取流量滥发“毒鸡汤”,推出各种博眼球的讯息,放大、贩卖社会焦虑,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关部门要对青年亚文化的衍生产业进行密切关注,引导、控制青年亚文化产业规模,提升青年亚文化产业开发质量,倡导文化开发者和消费者从事积极健康的商业活动。

转变宣传方式,推进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创新。社会固然需要多元价值,同时也需要主流意识形态的掌舵。青年亚文化作为青年社会舆论的表达阵地,主流意识形态不去占领,就势必受到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通过正能量的注入抵御青年亚文化中的负面因素同样必不可少。近年来“学习强国”的风靡就提供了一个最好的范例。作为一种多媒体呈现与多资源整合的信息交融平台,“学习强国”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自推出以来,常年占据苹果中国应用商店教育类app排行榜前5名。“学习强国”的成功启示我们,文化宣传部门应主动占领并利用好新媒体传播的途径与方式,尤其要注重打造主流意识形态信息集成平台,并创新传播形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来帮助青年抵御亚文化中不利因素的侵袭。

国家宣传部门需要根据青年群体的特点,主动研究、借鉴与吸收青年亚文化的呈现形式、传播手法以及话语体系,改变以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刻板、僵硬、高高在上的宣传方式,将内容结构由文本叙事转化为图像叙事、传播手段由静态文字图片转化为动态的视觉形象、话语体系由呆板枯燥的宏大叙事转化为新颖活泼的微观叙事,积极探索、打造与当代青年群体相适应的主流文化产品,从而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感染力和凝聚力。例如2020年突然爆红于微博等社交媒体的画手“乌合麒麟”,以发布具有强大冲击力和话题性的时政画作为人所知,通过成功运用反讽、戏谑、“燃”等元素,在创作艺术作品的同时,也为青年传递了一套正确理性的价值评判标准。而这些元素正是由广大青年在亚文化实践中所大量运用的,正因为此,该网络画手也成为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创新的代表之一。同时,主流意识形态应当在正视青年亚文化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增强自身的包容度,以宽容的姿态扬弃青年亚文化,主动引导普通民众正确看待青年亚文化的发展,转变其对于青年亚文化普遍存在的偏见,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青年亚文化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抵抗性。

优化互联网生态,加强互联网文化监管。青年群体是网络空间的主要活动力量,而依托于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的网络空间同样也是青年进行亚文化创新实践的重要阵地。近年来,诸如抖音、快手等的爆红催生了网络亚文化,但低俗、色情、暴力、诈骗等一系列问题也伴随而来,对青年群体乃至于整个社会都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此,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互联网生态,引导青年亚文化健康发展。加强对于网络传播的监管,紧跟迅速发展的网络文化产业,不断完善、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之有效的政府规定与强有力的法律效应,在规范青年网民言语和行为的同时,引导互联网文化产业形成成熟的内容规则与产业伦理规范,避免网络青年亚文化庸俗化和过度商业化;为社交媒体公众号、网络社群专栏等自媒体的发展创造条件,通过鼓励非商业性的阅读和写作,重构自力更生、自我认同、自我建构的价值观,从而淡化“他评价”的唯一性和权威性,打破权力与金钱在社会价值上独霸的局面,创造一个多元价值的社会评价氛围;建立健全青年群体的意见网络反映机制,畅通青年意见的网络传达渠道,尽可能使政府自身做到信息透明化,最大限度地保障青年群体的表达权与知情权,弥合青年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间隙;成立政府、高校、社区、家庭“四位一体”的监管力量,逐步形成网络监管工作政府主导、高校主抓、社区主动、家庭熏陶的工作格局,以合力保障青年网络的全方位监管。

(作者均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美]迪克·赫伯迪格著,陆道夫、胡疆锋译,《亚文化:风格的意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②马中红:《西方后亚文化研究的理论走向》,《国外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③林峰:《网络青年亚文化的转向、症候及发展》,《新疆社会科学》,2019年第4期。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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