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增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也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指南。所以,依规从严治党要加深对党章的理解。
依规从严治党需要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而来的,它蕴含了价值意义的思考判断。依规从严治党中“规”的背后价值是以政治性为首要追求的。政治性背后的理想信念问题是我们精神上要补的“钙”。
法治思维侧重强调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是为执政者或公权力的执掌者掌握运用的思路方式。每个人都有思维,思维决定我们的行为。但会有这种情况发生,虽然每天有各种各样的规范在指导我们,但是还可能会犯错。为什么?因为我们的思维错了。所以,现代思维理念的树立非常重要。
比如,虽然我们每天用电脑、手机,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但是我们未必是现代化的人。判断是不是现代化的人要看思维、理念。
依规从严治党,如果没有法治思维是不行的。具体来说,法治思维包括认知判断、逻辑推理、综合决策、建构制度四个层次。
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当代政治是政党政治。如果政党中的高级官员在掌握了重要的公权力后,理想价值出现了偏差,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所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到,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还提到,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也就是说,我们要通过学习来增强党性修养。
要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当前我们已经实现了这个目标。党的自身建设要从行为上对内解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败建设等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讲,“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
我们要认识到,党规制度本身是政治理性与法的理性的统一。党内法规除了制度属性还有法律属性。同时,党内法规也有很强的政治属性。
其实,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有些区别的。比如党内法规的用语并不完全是法言法语。正因为这样,我们要把它们有效地统一起来。因为它们都能规范我们手中的公权力。比如,民主集中制就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
为什么要有严格的程序?因为程序是看得见的正义。公正的程序能保证决策的科学。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从人民主权理论角度来说,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和公权力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从党的角度来讲要密切联系群众;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要不断地打造自己,成为法治政府。从诚信的角度来说,只有政府公权力诚信,大家才能坐在一起协商。
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要相互协调。一是要确保党内立法不侵犯国家机关的立法权。二是要确保党内法规不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要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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