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工作者心里要常亮三盏灯

文艺工作者心里要常亮三盏灯

8月24日,中国文联专门就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工作举办座谈会。会上,部分艺术家代表向全国文艺工作者发出《修身守正 立心铸魂——致广大文艺工作者倡议书》。

文艺工作者肩负着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职责,承担着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的使命。应坚持以明德引领风尚,在心中常亮三盏灯。

常亮追求灯。文艺工作者应坚持德艺双馨的理想追求,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必修课,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艺术训练,努力追求真才学、好艺德、高品位。将关注度转化为美誉度,把高流量转化为正能量,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

常亮责任灯。文艺工作者应坚守社会表率的责任担当,以深厚的文化修养、高尚的人格魅力、文质兼美的作品赢得尊重。以更多鲜活人物形象和精品力作回馈时代、回馈人民,肩负起用先进文化培根铸魂的职责。

常亮底线灯。明星的光环绝不是遮羞布和保护伞,无论是谁,一旦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惩戒。文艺工作者还要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思想,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记住红线、守住底线。

文艺工作者应心中常亮三盏灯,让点点灯火汇集起来,照亮文艺领域的前行之路。

(原载于新华网 作者:王思北 摘编:项锋、杨心悦)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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