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通知》提出,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在自贸试验区增加试点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自贸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改革方式。《通知》还对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好改革实施工作等作出部署。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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