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就《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参加。
西城区金融街地区和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商户集聚,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众多。调研组沿街步行,沿途察看各类广告牌匾设置,了解规划要求、行政审批和设计标准,听取街道和商户的需求建议。
东四南、北大街在整治提升中根据建筑风貌和街区环境开展广告牌匾设计和系统性提升,“修旧如旧”保留古都特色、彰显文化风韵。调研组沿途察看整体风貌保护和环境提升情况。
李伟说,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的重要体现。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严格落实新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规划利用城市空间资源,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建设高品质、人性化的城市公共空间。要注重精细化,针对不同区域的功能特点,分区分类施策,加强制度设计,使广告牌匾设置与城市区域功能和风貌相适应,与街区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与周围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立法过程要多方听取意见,既重城市风貌管控又重视商户需要,既重视整体规划又重视个性选择,既考虑安全性、功能性需求,又考虑便利性和文化呈现需求,既体现和谐雅致也彰显风格特色、城市活力,通过条例的制定,助力首都营商环境优化,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助力城市景观美化和治理水平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秘书长刘云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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