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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峰: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内涵、意义和路径(2)

什么是治理效能?按照上述的理解,我认为治理效能是组织内部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效用和能力。组织在有目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效用和能力,反映了组织活动目标选择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的程度,以及进行活动的合规性(对活动本质与规律把握的程度)和能力的大小。

明确一下,治理效能反映组织活动目标选择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的程度,以及进行活动的合规性和能力大小是不同于效能的。因为我们认为治理效能就是指组织的治理效能。

如何对治理分类?治理的主体归根结底是组织,最为重要的是国家,此外,还包括其它社会组织。按照主体不同,可将治理划分为:国家治理、社会组织治理、企事业单位治理、家庭治理等。应该说,国家治理是治理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

(二)国家治理效能

什么是国家治理?西方学界在市场失灵、政府失败的背景之下提出治理,国家在治理中发挥着“调解人”的角色,政府成为“元治理”的主体。“国家治理”的概念在中国的提出,吸收了治理多元主体参与协商的理念,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并不是直接移植西方政治学理论框架。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现了国家阶级性和公共性的统一,通常被理解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

在这个基础上,关于“国家治理”的分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国家治理”仅指国家对政治领域的治理。广义的国家治理是指整个国家范围内的政党治理、政府治理、各类社会组织的治理、企业的治理和其他社会治理等。它的内容更为宽泛,无论是广义或狭义的“国家治理”,都可以横向分解为不同领域的治理。比如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这五类治理又可再分诸多类型。如果进一步按照系统观念,又可分为诸多的子系统。

如果从纵向的角度看,还可以分为中央级治理、省(区、市)级治理、市(州)级治理、县(区)级治理、社区治理、乡镇治理、村治理,还应包括各类特殊形式的社会治理等,比如企事业单位的治理、园区治理、社会组织治理等。

什么是国家治理效能?国家治理效能指国家在治理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效用(效率、效果、效益、作用)和能力(现实的和潜在的)的统称,它反映了治理目标选择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程度、治理活动的合规性(对活动本质与规律把握的程度),以及进行治理活动的能力大小。

对治理效能的评估可以围绕主体行为的效用和能力进行。政党、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或公众都是治理的主体,不同的主体有各自的角色、定位、职责和目标,治理效能是评价各个主体目标选择的正确性及其实现程度、治理活动的合规性(对活动本质与规律把握的程度)、以及进行治理活动的能力大小。

(三)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我们从四方面看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一是要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要更加完善国家行政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显著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三是要以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重点,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四是要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更加有力地保障发展安全。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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