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社会> 正文

刘霞:碳中和推动北京文化和旅游低碳发展(4)

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应如何更好地发挥森林碳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林区分区管理可以充分实现森林的经济和生态功能,可以划定林区的一部分用于森林产品、生物能源和其他生产活动;另一部分作为碳汇林加以保护,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在环境治理中应充分考虑森林碳汇。中国森林破坏已经得到重视,不会再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来发展农业。进一步,政府应充分重视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将林业纳入缓解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中。

其次,需要探索可以商业化发展的森林经营模式。中国林业经营模式目前主要包括单户经营、联合经营和股份合作经营等模式。应根据资源特点、市场风险和经济收益等因素选择不同的生产经营模式,在选择经营模式时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碳中和背景下,林业发展需要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随着森林资源在气候变化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对林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后,推进森林碳汇的发展并有效发挥森林固碳能力的经济效益,需要构建完备有效的碳交易市场平台。我国在2011年形成了七个碳交易试点城市,之后在2017年开始构建全国碳交易市场,需要进行碳减排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选取节能技术进行减排,或是在碳交易市场上购买配额来抵消自身的排放量。碳市场的建立给碳排放超标的企业更加灵活的应对机制,同时给森林碳汇的发展提供了市场平台。

中国实现碳中和的四条路径。第一,节能。提升生产能效。加大对区域能源消费,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控制。加速经济结构转型,降低经济对高耗能产业的依赖,来完成对于单位GDP能耗从目前0.328千克标准煤/美元向0.119千克标准煤/美元转变的过程。

第二,减排。建立碳排放监测体系。建立碳排放的额度,方便对于高能耗行业的碳排放进行总量约束。通过碳排放额度交易,鼓励推动以低碳甚至零碳方式的能源利用。

第三,电力碳中和。电力领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大幅降低中国的碳排放,加速碳达峰在2030年前的到来。电能在终端完全零排放的特性,也使得电能替代成为诸多终端应用上实现碳中和的主要手段。

第四,非电碳中和。在能源的利用领域我们可以看到,还是有很多领域的能源需求无法通过电来替代,不仅仅是电力的成本问题,也是其利用能源的形式所致。预计在2060年能源中30%的能源消费将以非电的形式存在,因此能源碳中和的最后一步将需要由氢能或者碳捕捉完成,而在过程中非电领域将会通过从高碳(石油、煤炭)到低碳(天然气)到零碳(氢能、碳捕捉)的三个阶段完成最终减排。

对中国的启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是在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到2060年左右实现碳中和,这意味着中国必须用30年的时间完成发达经济体60年完成的任务。可以预见,中国碳中和之路将是艰巨而迅速的。从技术路线图上看,这个过程不会是线性的,而是一个逐步加速的过程。中国需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在未来5-10年,优先推动重点排放行业和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率先达峰并进入下行区间,并加大对关键清洁技术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碳排放核查、立法规范等制度性建设,为中国在2030年后快速深度脱碳打好基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优化能源结构,加速“去煤化”进程。

第二,推动交通电气化。

第三,加快建筑绿色和智能化。建筑部门应围绕提升能效、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强化绿色标准等方面展开相关工作。要加大照明、制冷等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低碳改造,提高新建筑的绿色标准,鼓励建筑领域使用清洁、低碳的电力和天然气等。

第四,促进消费低碳化。从需求端降低对高耗能产品的消费需求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需要加强宣传节约型消费、绿色低碳消费等理念,出台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和使用智能化技术。要加强对企业排放的监督,建立气候环境信息自愿披露规范,引导企业生产低碳产品和采用低碳技术,并通过回购旧家电、鼓励节能家电消费等方式促进新的绿色产业的发展。

第五,加快金融绿色化布局。推动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的协同发展,扩大绿色金融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提前布局净零碳经济,并激发资本市场对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加强气候投融资的国际合作,并通过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等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低碳行业,将是解决中国低碳融资缺口问题的重要手段。

第六,完善碳定价机制,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碳交易市场即将在电力行业全面推开,首批纳入的发电/供热行业企业约1700余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占中国总排放总量的46%。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八大行业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按计划已经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核查、复核与报送,预计将逐步纳入碳市场。但从目前七大碳市场试点运行情况看,中国的碳价水平还比较低,且试点区域的价格差异显著。未来需要逐步完善碳定价机制,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覆盖范围,并探索以碳期货为代表的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创新,加强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合作。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