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一是明确覆盖范围。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各类药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二是完善采购规则。合理确定采购量,完善竞争规则,优化中选规则,严格遵守协议。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质量保障,做好供应配送,确保优先使用。四是完善配套政策。改进结算方式,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基础上,建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预付机制。五是健全运行机制。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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