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个同步”助推村集体经济起步。一是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同步抓”,构建上下联动的发展格局。成立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组,建立县领导联系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度,统筹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出台村集体经济考核激励办法,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目标考核,初步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二是基层组织与农村队伍“同步管”,汇聚多方协同的发展合力。设立产业党组织,构建起以党组织为核心,龙头公司、专合社等为支撑的“一核多元”集体经济发展体系。在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的基础上,遴选机关干部、事业人员、优秀返乡农民工到集体经济任务重的村担任支书。三是县级统筹与村级创新“同步推”,探索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实施“三个一”工程,依托重点产业,在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产业园;引进生猪项目,在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养殖单元;采取就近就地建设、飞地建设等方式,在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扶贫车间。同时,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探索出“合作经营型”“资源开发型”“利益共享型”等发展模式。
“四个加强”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按照“一县一总规、一乡一规划、一村一计划”的思路,编制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同时,探索“分片试点、示范推进”模式,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选取“产业示范带”“项目示范点”,集中力量予以重点扶持,让一部分村先发展起来。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村支书60岁到龄更换和“一肩挑”配强领头雁;创办“集体经济论坛”,常态化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农村经营人才、电商人才、技术人才培育;试点“集体经济公司聘用制”,聘用各类优秀人才担任“经理”,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政策集成。逐渐转变扶贫资金投向,由过去的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转向以村级产业为重点发展。四是加强利益链接。构建“村集体公司+新型经营主体+村民”利益共同体,支持村集体以控股或参股形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确保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均沾、普遍受益。
(作者系四川省合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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