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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新权: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对平衡中把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6)

4.人工智能引领环境

城市是实体经济的载体。

第一,要把智慧城市建设与实体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智慧城市建设的灵魂是智慧,因此既要用智慧建设城市,也要用智慧发展实体经济。一是全方位开展智慧化城市建设。智慧城市主要体现在“智慧”两字上。基于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保护,从城市建设理念、定位、功能、路径等方面进行颠覆性创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每个城市都应充分利用智慧的力量,并把智慧融入城市功能、规模空间布局中,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人口、交通、金融、生态环保发展以及社区、医院、学校、商店、垃圾处理等的智慧化。比如,在城市建设中,应考虑城市采光与通风,既要避免光污染与通风不畅,又要利于防火;在城市空间、造型与色彩上,既要外显城市文化与精神,彰显中国建筑文化,又要给人以美的感受;挖掘中国古城地下排水系统神奇功能,用以设计城市排水系统;在材料选择上,要选择那些减少能耗、绿色化的;高层建筑要防火防震;工业园区、社区、保护区、处理区、消费区、政府服务区等要科学合理;居民住房、城市街道与生产、供应、服务设施建筑协调,避免家里干净、社会街道不干净的现象;所有城市建设材料选择可拆解回收利用的,在生产与消费过程中实现节能减排、零废弃。二是全方位开展智慧化实体经济建设,集世界智慧驱动实体经济技术、工艺、产品与管理创新,发展智慧经济,同时驱动知识创新,发展知识经济。如前所述,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对平衡关系以及实体经济循环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方面,都需要大智慧、大知识、大技术与大管理。三是通过围绕智慧化城市建设发展智慧化实体经济或围绕智慧化实体经济发展建设智慧城市,把实体经济与智慧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利用知识创新与新一代人工智能和信息网络发展实体经济,实现智慧城市建设。人工智能及其产业飞速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如今,信息流引领人工智能新时代,它既是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平台,又是与社会新需求相结合的产物,具有强大的延展性和渗透性。我们认为,未来人工智能驱动的知识流将真正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成为智能制造、智能零售、智能能源、智能金融、智能医疗、智能教育、智能政府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新动能,为实体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机遇与挑战。同时,人工智能将在国防、医疗、工业、农业、能源、金融、商业、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取得广泛应用,催生新的动能、新的业态和新的商业模式,为各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因此,我们需要以人工智能为引领,把实体经济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大数据、大计算、大模型是人工智能驱动知识流的三大关键技术,因此,通过大数据、大计算、大模型应用,提升实体经济质量水平,同时应用知识、数据、算法和应用领域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第三,关注和利用我国大科学与大科学装置研究所取得的对国家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前瞻性贡献的成果,支撑未来的实体经济发展。通过精益化、标准化、自动化、服务化、个性化、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智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5.金融监管加严环境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需要发展虚拟经济,重要的是把握两者的平衡关系和处理平衡关系的选择。

第一,实体经济发展需要政策支持,虚拟经济发展也需要,但支持虚拟经济的政策应以满足、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认为,在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上,应以绿色发展为抓手来实施创新、协调、开放、共享,以绿色制造业带动实体经济发展。一方面,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制造、消费政策,同时推行绿色金融,“金融思维”应以支持绿色实体经济发展为前提。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所谓“财富=收入+债务”的观点是错误的,“家庭的职务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例”的观点也有失偏颇。它们误导或诱导人们过度负债与过度理财,追求“一夜暴富”,加剧资本自循环。另一方面,加大税收精准政策,实施严格的阶梯税率,减少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收入的巨大差异。在按劳分配原则下,尊重知识、技术与人才,兼顾公平与效率,在国民收入初次与再分配中利用税收、法律、保险等政策,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收入差距控制在适度范围,或对实体经济减税,有利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相对平衡,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择业观、环境观、消费观、财富观、幸福观、生活观与生命观,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基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相对平衡以及不对等的相互作用关系,当它们处于良性循环时不需要调控,但当它们处于失衡时则需要调控。在调控方向选择上遇到矛盾时,应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原则,也就是以有利于实体经济为出发点与落脚点,有时就需要虚拟经济做些牺牲,而不能为了虚拟经济牺牲实体经济。至于调控力度的确定,则需要通过长期理论与实证研究找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两者之间的多维相对平衡关系测度与阈值,从而判断两者是否处于相对平衡或良性循环,以及确定调控方向与调控力度。显然,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为此,我们能够选择的是对金融加严监管。不可否认,以金融为代表的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尤其是金融科技为金融业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促进了金融创新,但同时对金融生态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对金融监管形成了更加严峻的挑战,为应对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监管科技应运而生。鉴于金融科技把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融入金融体系,呈现跨界化、去中介化、去中心化等特征,监管科技同样强调新技术,诸如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分布式账本、生物识别技术、数字加密以及云计算等在监管领域的运用,以提升监管效能、降低金融从业机构的合规成本,实现“主动式监管”。通过加严监管,实现资本向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方向流动,而不是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向资本方向流动,更不是资本的自循环,从根本上解决虚拟经济泡沫风险,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强国家经济脊梁,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良性循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王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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