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伟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教授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同年10月28日,《条例》开始施行。为深刻认识《条例》,做好支部工作,我们将从出台背景、内容解读以及如何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出发,对《条例》进行了多方位深层次的阐述。
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出台《条例》,是出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组织能力,做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真正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目的。为什么我们要在2018年出台这样一部《条例》?这和近些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分不开。
在国际上,近二三十年内,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纷纷失去了执政地位,如苏联共产党就在执政的第74个年头宣布解散。苏联共产党拥有20万党员的时候夺取了全国政权,拥有200万党员的时候打败了德国法西斯、取得了卫国战争的胜利,拥有2000万党员的时候宣布解散。苏东发生的这场剧变,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警示:一个执政党,不管在战争年代付出了多大的牺牲,不管在和平年代作出了多大的贡献,一旦脱离了人民群众、解决不了民生问题、基层组织出现严重瘫痪,失去执政地位就是迟早的事。
我们中国共产党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由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革命党和执政党有什么区别?我们过去是破坏掉一个旧社会、旧世界,现在是建立一个新世界。现在,我们一方面有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可能产生出现官僚主义的危险,就像在苏联共产党执政第三年时,列宁在《论粮食税》里说的:“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
到了新时代,我们党的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人数发展到了近9000万,管党、治党的任务可以说是非常重要和紧迫了。在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些党员出现了问题,忽视了学习,理想信念开始变得不坚定。党员干部一出现理想信念的动摇问题,精神就变得空虚了,有的甚至开始求神拜佛了。同时,我们还发现,党员干部中出现了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彻底改变了党内的“三公”消费现象。这些年,我们的党员干部已经广泛地受到了大众的监督。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逐渐从中央走到地方,我们有必要在全党范围内推出一部用以规范支部工作、党员的行为与教育管理的章程。于是,我们就在这样的背景出台了《条例》。
对于我们党的建设,每一个支部都是一个细胞,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基础牢固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也就牢固了,就能够使我们党更加富有战斗力。所以说,要想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下去,就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推动在全党范围内抓基层、抓支部工作的态势,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推进基层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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