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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王勇 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导读:
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四是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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