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签订

京津冀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签订

工资分配劳动标准等七大合作

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五周年,我市人社局与京冀两地人社部门签订《京津冀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书》,进一步推进三地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五周年,我市人社局与京冀两地人社部门签订《京津冀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书》,进一步推进三地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

“根据协议,三地将在人社部的指导下,在企业工资分配、劳动标准、劳动用工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工作信息沟通等七个方面开展合作,”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已与京冀两地人社部门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高温津贴等劳动标准的信息沟通机制。联合制发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供三地企业和劳动者免费使用,推动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人社局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协同机制,统一相关业务经办流程,形成政策一致、标准一致、节奏一致的工作格局,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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