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有段非常著名的话,理论界大家几乎都会背:“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这话听起来有点拗口,什么意思呢?“批判的武器”就是理论辩论,通俗点叫笔杆子;“武器的批判”就是实践斗争,通俗点叫枪杆子。笔杆子不能代替枪杆子,光动动笔杆子,是消灭不了敌人的。但是笔杆子只要能掌握群众,也能变成威力巨大的枪杆子。马克思一生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为无产阶级打造一个强劲有力的笔杆子,也就是打造“批判的武器”——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来唤醒沉睡中的无产阶级,唤醒他们的阶级意识和历史使命,使之成为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强大现实力量。
锻造哲学武器的“两把大锤”
锻造“批判的武器”就像打铁的过程,需要用大锤不断击打烧红的铁。马克思在锻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也有两把大锤,一把叫“实事求是”,一把叫“无情批判”。所谓“实事求是”,就是马克思主义不是从前人的著作中抽象演绎出来的,而是从社会现实和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所谓“无情批判”,就是在锻造思想武器的过程中,批判前人,批判同时代的理论流派,同时也不断批判自己之前的思想成果,以“今日之我”批判“昨日之我”。只有用好了这两把大锤,才能锻造出锋利的思想武器。
马克思撰写《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强烈抨击莱茵省议会立法惩罚穷苦农民的做法。苏凝/画
马克思博士毕业,第一份工作是《莱茵报》的编辑。刚进入社会的马克思,是个彻底的唯心论者,满脑子是黑格尔思想中的“绝对精神”、“自我意识”这些概念。但是,《莱茵报》的经历,却给马克思上了生动的一课。按照马克思自己的说法,就是遇到了“要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当时的莱茵省议会正在讨论一项叫《林木盗窃法》的法案,这项新法案的目的是要惩罚那些到森林里捡枯枝的穷苦农民。因为在林木所有者看来,未经允许私自捡拾森林里的枯枝,就是盗窃。但是,农民祖祖辈辈都是靠捡拾枯枝来生火做饭,维持生计,想不到现在枯枝成了林木所有者的私有财产。一边是农民的生计问题,一边是林木所有者的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应该站在哪一边呢?
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国家和法律是“理性”的化身,普鲁士政府就是这样一个“理想国家”,它会永远坚持公平正义,永远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现实却大大出乎马克思的意料,在物质利益面前,“理性”被打得落花流水,《林木盗窃法》坚定地站在了林木所有者一边。马克思很愤怒,写文章抨击莱茵省议会的做法。他说,农民捡拾地上的枯枝,是大自然赋予农民的正当权利。现在社会上一小部分人要把公共财产据为己有,而且还要立法来惩罚农民,这不仅伤害了农民的利益,也伤害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经过这场论战,马克思清醒地意识到,普鲁士政府并不是黑格尔说的“理想国家”,“绝对精神”也很不可靠,它只代表私有者的利益,所谓的法律只不过是私有者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同一时期,马克思还和莱茵省政府发生了关于摩塞尔记者的论战。在现实生活的撞击下,马克思头脑中的黑格尔哲学体系出现了裂痕。
后来,马克思总结《莱茵报》时期的现实教训,对黑格尔法哲学又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写出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本书。在这本书的导言里,马克思说,国家、法律以及宗教其实并不神秘,它们非但不是什么“绝对精神”的化身,反而处处受到“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的制约。由于这种“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又叫市民社会,因此,推动历史发展,决定国家权力运转的,是来自地上有着黄土气息的“市民社会”,而不是来自天上高冷傲娇的“绝对精神”。马克思得出一个结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权力如何运转,是由市民社会内部的矛盾和斗争决定的。国家如此,法律和宗教也是如此。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之前青年黑格尔派对宗教的批判,其实是只打狐狸,却放过了狐狸背后的老虎。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篇文章中说,既然不存在什么天国的真理,那我们的任务就是要确立现实世界的真理。所以他呼吁,“对天国的批判要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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