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落实监督责任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落实监督责任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摘要:时常敲敲警钟、提提醒,也许就能将许多苗头性问题遏制住,阻止更大错误的产生。这才是监督的意义所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的热潮,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工作者,我们更要学好用好《监察法》,把《监察法》贯彻落实到平时的纪检监察工作中来。

一、端正态度,正确认识《监察法》的地位和作用

不少人认为,《监察法》的颁布,监委和纪委的合署办公,让纪检机关的权利又大了几分。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首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监督全覆盖,不仅是对党内的监督,更是完善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而《监察法》本身条文中也明确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不会造成监督缺失的情况。其次,纪检机关本身也有一套完善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设立有纪检检查干部监督机构,同时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使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自我监察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有的人作风浮夸,有的监督流于表面,也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习总书记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忠诚、干净、担当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底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自己,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时时刻刻把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落实好监督职责,不仅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任,更是对纪检干部的关爱。时常敲敲警钟、提提醒,也许就能将许多苗头性问题遏制住,阻止更大错误的产生。这才是监督的意义所在。

三、学践结合,推进《监察法》入脑入心

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纪检组织,我们更需要向官场不正之风“宣战”,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让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心怀敬畏、保持警醒,自觉接受监督,使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大堤,大力弘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为促进舟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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