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思想和新理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也不例外。基于新时代国家治理新理念和新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价值理念应主要锁定在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与劳动关系分类调整方面。
自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治理理念、治理体系和治理方略的不断转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直接最鲜明最有力地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涵盖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多方面新时代国家治理新思想和新方略,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
同时也应当看到,尽管我国在顶层设计层面已经明确指出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但现有制度安排与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尚有一段距离,集中体现为现有制度安排的“非系统化”、 法律治理体系不健全、源头治理与事前预防不足而事后被动应对等突出问题。新时代呼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举措。
明确和谐劳动关系的概念内涵,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前提,关键是要正确把握劳动关系本质认识的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一般认为,劳动关系体现了劳资双方之间地位的不平等与权利义务的不平衡,对抗、冲突成为传统意义上人们对劳动关系本质的基本认识。伴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劳动关系内涵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不仅改革初期劳动关系的主体由原来的国有企业与职工扩展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非正规用人组织、非固定工、灵活就业者等,而且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利益格局已由原来的企业是大家庭职工是主人翁转变为以市场机制驱动的劳动力求与供、老板与工人的关系。随着新经济新技术等对劳动用工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的深刻影响,劳动价值、劳动创造价值形式以及劳动价值评估等都需要重新审视。劳动既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也是人的价值的重要体现;劳动既是人的发展依据,也是社会进步的发展保障;劳动创造价值的形式和途径日益多元;劳动价值的评估日趋多样。与此同时,劳动力的人本精神日益凸显,劳动力被作为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不断得到认同。尽管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但无论是从国家基于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中人权保护需要而对人力资源市场实施适度干预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了共同应对各种不确定的社会风险而不断走向对话与合作的角度来看,新时代劳动关系的本质应确立国家理性,从国家理性的高度统筹劳动关系本质的认识与治理。进言之,新时代我国劳动关系本质的塑造应从传统的冲突、对抗向尊重产权、重视规则、维护诚信、突出合作、追求共赢根本转型,这也是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应有的概念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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