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德国外交政策协会亚洲研究项目负责人、中国问题专家贝恩特·贝尔格表示,中国此次宪法修改中不容忽视的一点,是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对这一国家机构从宪法上给予确认,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推动改革向更深领域迈进的决心,将促进国家机构更加有效运行。
伊万诺夫强调,加强对行政体系的监督,确保公权力不被滥用,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反腐败工作提供权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是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南非独立传媒董事会执行主席伊克巴尔·瑟维表示,中国加强反腐败,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有助于确保反腐败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和标准下进行,是中国加强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
韩国檀国大学政治外交系教授金珍镐表示,此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举措,有利于中国稳步向前发展,进而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一系列发展目标。
巴西中国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罗尼·林斯说,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这是对国家领导制度安排的改善和健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确立的目标长远而宏伟。“我认为此次在宪法中修改国家主席任职上的规定,将有力推动中国快速发展并处于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正确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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