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论断。《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将其充实进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宪法完善发展的重要举措。作这样的充实,有着充分的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制度依据。
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的理论依据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承担着对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等事关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的主要任务。在当今中国,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的题中应有之义。现行宪法已在序言中确定了党的领导地位,在总纲条文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这次修改宪法,中央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实进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条文,把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统一起来,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运用和发展,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马克思、恩格斯将坚持工人阶级政党的领导作为科学社会主义一条根本原则,这条原则是总结巴黎公社失败教训得出的真理性认识。巴黎公社作为社会主义早期实验仅存在2个多月,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一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革命政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必须由自身没有任何私利、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来领导,才能保证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性质不被改变,人民才能真正成为国家主人。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个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奋斗的先进政党,始终把党的领导与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与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的先进政党。正因如此,我们党决不容许出现任何动摇党的领导地位的现象。1957年,针对国内出现的否定党的领导动向,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可能胜利。”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
苏联的问题就是出在这上面。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陷入亡党亡国的悲惨境地,一个直接原因是当时的苏共领导人接受西方所谓“宪政”思想,推动修改宪法第六条,取消苏共领导地位,使国家和政权快速崩溃,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也随之烟消云散。这个悲剧警示我们:违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动摇党的领导地位,就会犯颠覆性错误。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无论宪法怎么修改,都不能把党的领导地位改没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内在的统一性,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把这一理论创新成果充实进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之中,对于我们更加理性地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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