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政治建设
习近平同志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当前,应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体现到党的治国理政实践中。
树立绿色政绩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大政绩。在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这就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绿色政绩观。习近平同志指出,在绿色发展方面搞上去了,在治理大气污染、解决雾霾方面作出贡献了,那就可以挂红花、当英雄。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哪些是必须确保的作为底线,必须明确,不能有半点含糊。领导干部必须履行好保护环境的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但这不是说不要增长速度,而是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持中高速增长,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健全制度规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在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到明确生态环境损害党政同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一道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铁索构筑起生态文明的制度屏障。同时,要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平衡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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